我國在製造業方麵是一個追趕者,因此在政策上采取了一些保護性的措施。如今政策環境發生了巨大變化,這些措施也應作出及時調整,比如彙率政策和出口退稅政策。如果政策不作出及時改變,那麼企業轉型升級就會缺乏壓力,一些附加值低、粗放式的加工業就還會延續。

——吳敬璉(經濟學家、北大教授)

出口退稅主要包括退還出口貨物在國內生產和流通環節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和特別消費稅,它可以極大地促進一國的外貿發展。

出口退稅製度在國家稅收製度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將出口貨物在國內已繳納稅款退還,以使國內產品的稅收負擔得到平衡,使本國產品在不含稅的情況進入國際市場,從而增強與外國產品的競爭力,使出口創彙能力增強。

經過多年的實踐,中國的出口退稅製度才漸成體係,與其他稅收製度相比,這項稅收製度的特點主要表現在:

收入退付

不同於其他稅收製度籌集財政資金的目的,出口退稅的目的在於國家將出口貨物在國內征收的流轉稅退還給企業,以減免稅收。

單一的調節職能

中國實行出口退稅的目的在於讓企業的出口貨物在不含稅的情況下參與國際市場競爭,以此來提高企業產品競爭力,它的調節職能是單一性的,不同於其他稅收製度的鼓勵與限製並存、收入與減免並存的雙向調節職能。

通用於間接稅收範疇內

出口退稅在國際上是通用的,世界各國都在實行出口退稅製度,不同的隻是具體的退稅政策而已。

中國出口退稅的3點作用表現在:1. 促使出口商品結構進一步優化,推動出口貨物競爭能力的進一步增強;2. 發展中國的對外貿易能力,使中國的出口創彙和外彙儲備能力得到增強;3. 改革外貿體製,提高經濟效益。

通過實行出口退稅製度,使中國調節國際收支及國際清償的能力得到增強,從而使國際信譽得到了維護,彙率得到穩定,為國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