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貸款,也就是所說的房屋抵押貸款、房貸。購房者向貸款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申請表,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的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貸款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後,向購房者承諾貸款,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賬戶上。
——北大金融課筆記
現代房奴們最害怕的事情莫過於失業、降薪、旅遊、生病、送禮……他們省吃儉用,先還貸款再生孩子,精打細算過日子。他們本想真正擁有一個家,卻買來一個負擔。
“我每天一睜眼想到這個月的房貸,頓時就渾身發毛。”這是馬先生現在生活的狀況。在別人看來,馬先生一家算是幸福的了,他的家裏有了房子,而且妻子剛生了一個兒子,父母又用不著他操心,一家三口十分幸福。可是,馬先生自己卻說:“日子過得隻有自己才知道酸甜苦辣。”
“過去沒房子的時候,半夜都會突然地驚醒,總覺得自己好像是在漂著。等到醒來發現妻子睡在旁邊,才知道自己原來是睡在家裏。現在,房子是有了,可是銀行每月都來催房貸,感覺進入了一個無底洞,沒有盡頭,雖然住著房子,但是卻感覺它不是自己的一樣。”馬先生私下裏就是這樣跟他那些最好的朋友發牢騷的。
馬先生從安徽搬過來,在北京工作了快7年了,一直都是租房住,搬家都搬了有好幾回了。眼看年紀大了,感覺這樣不定居也不是個辦法,而且已經結婚3年了,妻子還和自己租房住,這一切讓馬先生覺得很是對不起家人。為此,他把老家的田地全部賣了,又向親戚借了一點兒錢,終於湊夠了首付60萬元,在2008年8月買了一套90萬元左右的房子。接著後來房價漲了,馬先生很是慶幸自己當初作出的決定,要不在現在,連首付都付不起了。
但是,馬先生很快就體驗到了艱難。為了付首付,他和妻子的積蓄幾乎全部花掉了,倒欠了“一屁股債”,每個月還要繳6000元左右的月供。雖然說房價漲得特別快,但馬先生還是有點兒後悔,如果早知道日子那麼難過,他寧願選擇買一套價值60多萬元的小戶型房子。可如今,壓力太大,買東西都要仔細掂量,買非必需品的東西都是趁超市打折做活動的時候去買,能少應酬就少去,能省也省,不該買的也不買。現在馬先生最怕的就是家裏有人突然生病,因為醫藥費這麼高,如果生病,最後就隻有借錢看病了。
如今社會上,房奴很多。一些房奴在嚐過了房貸壓力的痛苦後,都感歎到:“我要房子,但不要成為房奴。”
為什麼會出現“房奴”這一群體呢?原因首先和房屋貸款有關。房屋貸款,也就是所說的房屋抵押貸款、房貸。
2010年國務院《國十條》中有以下幾條規定。
第一、國務院規定“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麵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度提高,具體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
第二、國務院規定“要嚴格限製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住房貸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
有人說房奴雖然苦,但是由於他們也有了寬敞的房子住著,因而也是很快樂的,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相信這個答案隻有那些房奴自己最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