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增加未來的現金流,就把它做成證券。如果想經營風險,就把它也做成證券。
——美國華爾街名言
隨著2008年金融危機的爆發,“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這個詞開始為人們所認識和熟悉,所謂金融衍生品,就是指由原生資產(Underlyis)派生出來的一些合約,就像豆漿是大豆的衍生品一樣。比如,期貨就是最典型的金融衍生品之一,它將遠期交割的產品(無論是商品、股票、外彙、利率還是債券)的交易價格、交易時間、資產特征、交易方式等都事先標準化,然後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至於合約,可以是標準化的期貨合約,也可以是非標準化的其他合約,可以在交易所進行交易,也可以是場外交易(Over The ter,OTC),甚至包括那些純粹買賣數字的金融衍生品,例如紙豆漿,我們可以用一個具體的事例來說明:如果現在豆漿價格為100分(即1元)一杯,記為100點,而投資銀行等金融機構就隻賣給你100這個數字,1個點賣100元,如果你要買1杯紙豆漿的話,就需要1萬元(當然,很公平,誰都可以買);如果你買10杯,就是10萬元,不論你買多少,你買到的隻是一個純粹的數字,而你支付的卻是實實在在的鈔票。
為什麼純粹的數字也可以拿來買賣呢?原因很簡單,因為它有可能賺錢!如果將來豆漿的價格漲到150分一杯,那麼你當初花1萬元買的這杯豆漿衍生品,直接賣給銀行就可以獲得1.5萬元;如果將來豆漿價格跌到50分1杯,你賣給銀行就隻能換回來5000元了,而銀行的手續費當然是照收不誤的。所以,無論對於銀行還是買者,都有利可圖,也正因為如此,“數字遊戲”才得以進行。
事實上,現在全世界金融市場上大賣特賣的“紙黃金”、股指期貨等和“紙豆漿”是一樣的道理。在這裏,我們有必要提一下股票,從表麵上來看,股票也是在買賣數字(價格),但是需要澄清的是,股票不是金融衍生品,因為股票是擁有一個公司一部分真實資產的憑證,所以它是實體經濟的衍生物,是“金融品”而不是“金融衍生品”。不過,再由股票衍生出來的產品,例如股指期貨、股票期權(權證),因為它們都是由股票這個“金融品”衍生出來的,所以就變成了金融衍生品。
除了“紙黃金”、“紙白銀”之類直接從商品價格數字上衍生出來的衍生品之外,其餘的金融衍生品基本上都是保證金交易,即隻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進行全額交易,而不需全部本金的轉移,合約的履行一般是采用現金差價結算的方式進行的,隻有在滿期日以實物交割方式履行的合約才需要買方交足貸款。
根據原生資產的不同類別,金融衍生品可以分為股票類衍生品、利率類衍生品、彙率類衍生品和商品類衍生品4種。
各種商品期貨都屬於商品類金融衍生品,包括前麵提到的“紙黃金”、“紙白銀”等;股票類金融衍生品包括具體的某個上市公司的股票期貨、股票期權以及純粹買賣數字的股票指數期貨和股票指數期權等;貨幣遠期、貨幣期權、貨幣掉期合約等涉及貨幣之間彙率的金融衍生品則屬於彙率類金融衍生品,所謂的“炒外彙”其實就是炒彙率期貨;利率類金融衍生品比較複雜,除直接涉及利率本身的利率期貨、利率遠期、利率期權、利率掉期合約等金融衍生品之外,還包括各類長期利率的債券,例如美國國債、地方債、公司債以及引發2008年金融危機的房屋債券等。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利率類金融衍生品中所涉及的債券基礎上,又發展出來另外一類金融衍生品——信用衍生品,這正是2007年迄今一直攪動金融市場神經,並且一次次成為次貸危機、銀行業金融危機以及主權債務危機的核心因素——信用違約掉期(Credit Default S,CDS),也被稱為“貸款違約保險”。
下麵我們著重分析一下由2007年次級房屋貸款所衍生出來的那些金融衍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