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包養?不可能!”
慕狂歌聽到林雨蘭的話立馬反駁。
“我雖然長得帥,身材好,但想包養我可不行,我可是有骨氣的男人的,吃軟飯這種事,一般情況下,不會去做的。”
慕狂歌拍了拍胸膛,正氣淩然的樣子。
要是沒有那句一般情況下,還真挺有說服力。
“狂歌有恩與我,送他一家酒吧算不得什麼。
況且,也免得狂歌被人刁難。”
秋淩月說著,若有所指的看向林雨蘭。
她並不知道慕狂歌和林雨蘭的關係,見林雨蘭不讓慕狂歌離開,就把林雨蘭當成了黑心老板。
不光秋淩月,酒吧的員工也是這麼想到。
今天晚上因為之前鬧事的那些人,客人並沒有多少,有美女來找慕狂歌吃飯,給放個價也是合情合理的。
林雨蘭不同意怎麼看怎麼像刁難。
當然,還有一個人不這麼想。
“這兩個壞女人,都來搶狂歌哥哥了!
陳雪兒抿著嘴,心中憤憤。
剛剛林雨蘭和秋淩月的對話,在小姑娘腦海裏已經腦補出了好幾個恩怨情仇的狗血劇本。
“可惜我還太小了,不是那兩個壞女人的對手。”
還在上高中的陳雪兒有些低沉的低下了頭,看了看胸口,也不知道在說什麼小。
就在這時,角落裏一直不敢說話的史範統忍不住了。
“我覺得這位女士的提議很合理,一千萬買絲蘭酒吧,這個價格很公道,要是不同意,也太不給這位女士麵子了。”
坐在角落的史範統見林雨蘭不太想賣的意思,趕緊開口。
絲蘭和賴皮龍翻臉,他又是賴皮龍的小舅子,又是絲蘭的股東,夾在中間不好做人,所以在酒吧的時候很低調。
可現在不是低調的時候,那是一千萬啊!
史範統當時入股的時候,也就花了三十萬,一千萬按股份分,他也能分到三百萬,轉手就是十倍!
“不行,絲蘭酒吧我不賣!”
林雨蘭麵色一寒,直接拒絕。
和史範統不一樣,林雨蘭出身燕京名門,要不是一些特殊原因,根本不會來江城。
一千萬雖然比酒吧原本的價值高不少,可林雨蘭見過的市麵不少,一千萬對以前的她來說,並不算多,所以心裏沒什麼波動。
相比於一千萬,林雨蘭更看重的,是這個從京城顛沛流離後,好不容易有的安身之地。
“你是絲蘭的老板,但我是股東,絲蘭百分之三十的股權在我手上,絲蘭酒吧的事,我有權發言!”
史範統可不想錯過賺三百萬的機會。
他確實想把林雨蘭泡到手,可相比於吃不到的天鵝肉,還是到手的三百萬更劃算。
想著,史範統諂媚的看秋淩月。
“這位女士請放心,我是絲蘭的股東,就算她不願意賣,我可以想辦法說服其它幾位股東,到時候,酒吧還是您的。”
史範統故作紳士狀,可他本就氣質猥瑣,一雙賊眼轉來轉去,學虎不成反類犬,一點紳士的感覺沒有,倒是在搞笑上頗有天賦。
“你!”
林雨蘭指著史範統柳眉倒豎,氣的說不出話。
不光是慕狂歌和秋淩月在和她作對,絲蘭酒吧的人,還有這個史範統,仿佛都把她當成了反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