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訓案例
媽媽的眼淚
兆兆是個愛漂亮的職業中學學生。為了“追星”,她多次花高價去看歌星演唱會,回來後就模仿起來。為了“突顯”自己的身材,她就是不肯穿校服,今天說“校服洗了沒幹”,明天說“對校服過敏”。
她和媽媽成天為了穿衣服的事情吵吵鬧鬧。媽媽為了安撫她,在醫院開了個“對化纖製品過敏”的證明,送給了學校。這下,她可以不穿校服,為所欲為了。今天穿緊身衣,明天穿牛仔褲,後來索性把頭發染成金黃色。因為她的心思不在學習上,成績每況愈下,還招來了幾個不三不四的男青年為了她“爭風吃醋”,在校門口打起群架來,被傳訊到派出所。這時,媽媽眼淚直流……
專家解析
國內外很多學校都規定學生在學校要穿校服,一來整齊劃一,二來減少相互攀比,杜絕孩子們追求高消費。很多孩子被人劫去錢物,不是因為穿得太好,就是由於兜裏有錢太招搖了。所有的學生穿校服到學校,這樣就不會在學生中間造成貧富懸殊的現象,也就可能減少惡性事件的發生。
在家庭經濟允許的前提下,孩子穿得漂亮一些,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家長應當注意:服飾要與學生的身份相稱,不要追求奇裝異服;要求孩子以樸素、清潔、美觀、大方為著裝的標準,以儉為榮,以奢為恥;要穿與自己家庭經濟狀況相當的服裝,不要盲目攀比,這是一個量力的原則。我國自古就有“笑破不笑補”的諺語,這裏麵包含著人生的哲理。“儉以養德”,是讓孩子自小懂得艱苦奮鬥的重要性。
攀比心理多是消極的、伴隨著情緒性心理障礙的,會使人陷入思維的“牛角尖”,產生巨大的精神壓力和極端的自我否定。如果缺乏對自己和環境的理性分析,就會一味地沉溺於攀比之中無法自拔。家庭經濟狀況比較寬裕的家長,不要讓孩子在金錢方麵有優越感,這對孩子並不是好事。讓自己的孩子變得普通一點兒、平凡一點兒,並不是“虐待”,而是給孩子創造安全的、輕鬆的生活空間。
教育誤區
1.虛有其表。一味追求外表“俏麗”、“瀟灑”、“時髦”,比“洋氣”、“闊氣”、“香氣”,忘記了學生的身份,丟掉了理想誌向,容易走上奢華的道路。
2.我行我素。“無所謂”,對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抱有輕蔑和漠視的態度。
3.刻意作秀。教育孩子“守規矩”的目的不純,是從“讓老師對自己有個好印象”出發,這樣的孩子人前、人後會不一樣,缺少“慎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