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第三天晚上,一個女孩撥通了110報警電話。

女孩正是案發現場的那個鮮花店店主,當天晚上,她和男朋友放下卷簾門,準備打烊時,一個噴著酒氣的男人閃身闖了進來,男人年輕而帥氣,喝酒喝的臉很紅,眼睛有點發直。

他先是說要買一束玫瑰花,後來又說忘了帶錢。

女孩說,那就明天再來買。

那個男人變得焦躁不安,詢問女孩有沒有撿到什麼東西,女孩問是什麼,男人說一隻錄音筆,前幾天好像掉在這個店門口了。女孩搖頭說沒有。那男人突然變得麵目猙獰,掐住女孩的脖子,惡狠狠說道,快把錄音筆還給我,否則我殺了你。

女孩的男朋友猶豫了一下,他舉起一個花瓶,把這個行凶的男人打暈在地。

女孩和男友隨後報警。

110巡警將其帶回警局後,進行了簡單的詢問,警方常常會接到一些酒後尋釁肇事的治安案件,誰也沒把這個喝醉的年輕人當回事,然而,筆錄的第一句話就讓民警大吃了一驚。

民警問他:姓名?

他抬起頭說:薔薇殺手!

第二部 第十五章 薔薇往事

薔薇殺手落網,消息迅速在警方內部傳開,大家都感到非常奇怪,薔薇殺手作案手法高超,殺人幹淨利索,三起凶殺案都可以看出他是個心思慎密的人,這個在鬧市殺人連指紋都沒有留下的凶手,這個可以在牆上蹬踏出五個腳印的功夫高人,竟然酒後去一個花店尋釁肇事,被賣花女孩送進了公安局。

當時那個做筆錄的民警對領導這樣彙報:

我不認為抓住這個家夥是偶然,這是一種必然的結果嘛,多行不義必自斃,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在強大的政策攻心下,迫於法律的震懾和我鍥而不舍的審訊攻堅,他的心理防線終於被攻破,全部交代了殺人行凶的犯罪事實,對三起凶殺案件供認不諱。

特案組也對薔薇殺手進行了審訊,焦書記和小布丁參與了旁聽。

他們麵前坐著的是一個英俊的年輕人,穿著一身休閑運動服,臉上有著被毆打過的痕跡,戴著手銬和腳鐐,這也是重刑犯的待遇。他看上去很平靜,眼神中沒有一絲驚慌,臉上棱角分明,雖然身陷囹圄,但器宇軒昂。

梁教授:姓名?

薔薇殺手:陳廣。

梁教授:年齡?

陳廣:22歲。

梁教授:職業?

陳廣:記者……

我們的童年總是走在野花爛漫的小路上。

我們的少年總是走在燈光昏黃的小巷裏。

陳廣的家在郊外,四間紅磚平房位於百花深處,院子籬笆前長著薔薇,草垛旁長著薔薇,池塘邊長著薔薇,水電站房頂上也長著薔薇。這種野薔薇長勢凶猛,村民們每年都要用柴刀修剪枝條,否則,薔薇就會蔓延過院子,一直長到堂屋和廂房裏去。

他的父親是一個冷軋絲廠的工人,長期在鐵屑彌漫的車間裏工作,後來得肺病死去了。

他的母親賣菜合,一種油炸的街頭小吃,風裏去,雨裏來,一賣就是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