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等於整容了,哈哈。

蘇眉嬌嗔一聲討厭,端起老法醫泡的一杯茶,想要潑到畫龍身上,畫龍藏在梁教授背後,笑著左躲右閃,最終還是被淋了個落湯雞。

梁教授問道:死因是什麼?

老法醫說:你們猜猜。

蘇眉說:失血過多?

老法醫說:她是被自己活活嚇死的。

那天夜裏,地上的積雪未化,月冷星寒,刑警大院門前的街上空無人跡,受害女性被推下車,從昏迷中醒來,她拎著那個黑色塑料袋,袋裏裝著自己的臉皮,然後艱難無比的走進刑警隊大院,走到值班室窗前,她站住了,在玻璃上看到了自己的臉。這名受害女性本就有心血管疾病,她看到自己被剝皮的恐怖的臉,因驚嚇而死亡。

第三部 第三十二章 你的眼睛

究竟什麼時候,我們失去了安全感,也許是因為我們看到了太多的世間慘象。

本文作者在小學作文裏寫下自己的理想,立誌做一名警察,又是什麼時候改變了初衷?

2003年的一天晚上,一個叫孫誌剛的人正在逛街,因為沒有攜帶暫住證和身份證而被警察盤問,先被帶至派出所,後被送往收容站,再被送往收容人員救治站,之後不治死亡。2007年3月份,有個叫李勝利的人被六名警察栽贓陷害,將其帶到派出所輪番毆打,而後又將其從樓上扔下,偽造成跳樓自殺的假象。2008年,一個叫楊佳的持刀青年走進了公安分局……

特案組召開了閉門會議,因為這起變態凶殘的割臉案件有可能是民警所為,所以隻邀請了當地公安和督察部門幾位領導參加,普通警員都排除在外。

一名高級督察介紹了一下本市警員違法亂紀的情況。近年來,中原市民警違規使用警械、警用車輛的情況呈上升趨勢,知法犯法現象屢禁不絕,不過,非法使用槍械、丟失槍支事件隻發生過數起,其中一名民警因丟失槍支不報,造成嚴重後果,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梁教授問道:丟的什麼槍?

蘇眉說:死者頭上有92式手槍的槍把砸擊的痕跡。

高級督察說道:我們這兒還沒有丟失過92式手槍,都是54和64,而且,丟失槍支全部找到了。現在有的地方買菜刀都實名製了,警用槍支管製極為嚴格,平時都在槍庫鎖著,一般是執行任務時才帶槍。

副隊長說:沒事時,誰帶那玩意啊,一個鐵疙瘩。

包斬說:你們市有多少使用92式手槍的在職民警?

高級督察說:這個需要統計一下,這種槍是我國警界比較高端的武器,屬於最新一代。

梁教授說:盡快提交一份配備92式手槍的警員名單,對了,那個丟槍被判刑的人現在出獄了嗎?

高級督察說:我想想啊,那是幾年前的事了,現在應該刑滿出獄了,我會找到他的。

副隊長說:不是我有抵觸情緒,這叫什麼事啊,追查凶手查到我們警察內部來了?我不相信這起割臉案件是警察幹的,他傻啊,還用槍砸人腦袋,我看是有人故意栽贓陷害我們。

公安局領導勸道: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咱們就要做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

畫龍說:咱們警察對槍是即愛又恨啊,開槍前是警察,開槍後可能淪為罪犯,丟了槍,如果那把槍出事了,丟槍民警也受處罰。很多警察有時都會覺得槍是一種累贅,把槍帶在身上要時時刻刻謹防丟失,一旦丟失,自己的工作和前途很可能受影響,如果被好人撿到,上交公安機關,也就罷了,要是被壞人撿走,用來作案,丟槍的警察也會受牽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