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就是本文作者千辛萬苦找到的審訊筆錄。

毛警官說:你是刑滿釋放人員,應該知道這些物證足以治你的罪,咱們聊聊吧?

章右民眼神渙散,看著一處發呆,他沒有回答。

梁教授說:給他一根煙。

畫龍點著一根煙,塞到章右民嘴巴裏。

梁教授問道:你殺了幾個人?

章右民歪著頭,抽著煙說:我不記得殺了多少人,去我家數一下衣服、內褲和鞋子,有多少套,就說明殺了幾個人。我現在不想說了,我不說連判決書都不好寫。

梁教授拿出一名受害人的照片,問道:你怎麼殺死的他?

章右民看了一眼照片,說道:他在樹林裏解手,我迎著他的正麵走過去,走到他一側後,我也裝作解手,把係在腰上的皮帶解下來,套到他脖子上,接著又繞了一圈,使勁勒,他剛被勒住的時候,還用手來掰我的手和皮帶,後來就不動了。

毛警官又拿出一張照片,問道:李暢是怎麼被你殺死的?

章右民說:我還真不知道這孩子叫李暢,當時他上坡,我下坡,我伸手去捏他的脖子,然後按在地上,捏了大約3到5分鍾,人就死了。

梁教授用手指著桌子上的盆罐,問道:這罐子是做什麼用的?

章右民說:放血。

毛警官問:你為什麼把被害者的衣服剝了?

章右民回答:人死了還穿啥衣服哩。

毛警官問:我們在你家發現了一些頭發,為什麼把死者頭發剪了?

章右民回答:我聽人說過,人死了啥都化,就頭發化不了。如果連頭發一起埋了,將來你們能從頭發裏檢查出來都是誰。

毛警官說:你把頭發留著,不是等於留著罪證嗎?

章右民答:我想等攢多了賣錢。

毛警官問:你把死人埋在自己家院子裏,就不怕嗎?

章右民答:怕啥,死人嘛。

梁教授說:你也怕,所以你隻在院子裏埋了一具屍體,其他的都埋在外麵。

章右民答:要說不害怕那是假的。有一次我在菜地裏殺了一個,用架子車拉回家……那孩子勁可大,我怕他不死,又用刀在他脖子上割了幾下,累了,就睡了。睡到後半夜聽到屋裏有響聲,撲通撲通響。我心想,這是咋了,鬧鬼啊。我爬起來拉著燈,手直抖,我一看,你猜咋回事,原來地上有一塊爛塑料布,那死鬼的血滴下來,砸塑料布砸出的響聲,嚇死我了,我就把塑料袋踢到一邊,找了個盆接流下的血,我心裏說:淌去!

梁教授說:那些人都和你無冤無仇,你挖下眼珠泡酒,把人腿做成臘肉,聽說你還在菜市場賣過“鴕鳥的肉”,你就沒有一點人性嗎,你心裏就沒有一點後悔嗎?

章右民說:我平時愛喝點酒,弄幾個下酒菜,我不後悔,這不就是一個人吃人的社會嗎?

第三十章 鴕鳥的肉(2)

章右民供認了6名受害人的遇害詳情,其中,在章合村附近的小樹林,他殺害4人,有幾名受害者的情況,他稱自己沒有印象了。後來,為了讓他不斷的交待犯罪事實,毛警官買了燒雞鼓勵他好好回憶,他吃一隻燒雞,交待一起案子,最終警方公布了接報的失蹤人數達17人。當地公安對碎屍與吃人的說法,不置可否。

十七個人,十七隻燒雞。

最大的恐怖莫過於此——你好端端的走在路上,有個陌生男人在背後悄悄地靠近,他和你無冤無仇,卻將一根腰帶突然套在你的脖子上,迅速收緊,你呼吸困難,兩手試圖抓住脖頸處的腰帶,想要詢問他是否認錯了人,他卻加大力度,兩手攥著腰帶,轉過身,彎下腰,用背部力量讓你身體淩空,最終勒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