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普京在短短的五天時間內連續向國家杜馬提交了一係列有關改革聯邦政體的法律草案,諸如《聯邦委員會組成原則修正法案》《俄羅斯聯邦主體國家立法與執行權力機關基本原則的修改與補充法案》《俄羅斯聯邦地方自治設置原則的修正法案》等。

法律手段與行政命令的雙管齊下,矛頭直接指向了地方領導人的實權,普京就是要對其實權加以大幅度的削弱,徹底扭轉中央對地方一度失控的混亂局麵。畢竟俄羅斯要想重新崛起,就必須將管理主動權牢牢掌握在中央手中。也正是這次國家整體改革的成功,讓普京萌生了對“可控民主”的理性認識。由此,在普京時代,“可控民主”的政體體製逐漸取代了索布恰克所提倡的理想化的“主權民主”。

隨著政令的頻頻發出,普京加快了整合聯邦體製的步伐,對於新劃定的聯邦區,他派出了專門聽命於總統的“特命全權代表”,這七位代表當中,有五位是出身於強力部門的將軍,隻有兩個是在政府供職的“文官”。由此可見,普京對整合聯邦的決心和態度。

到了6月27日,普京授意俄羅斯最高法院做出最後的裁決,六個共和國的憲法主權條款及其規定的礦藏和自然資源的有關條款,均被普京以最高法院的名義廢除。

在聯邦整合工作的進展越發順利的前提下,普京在2000年年底對地方實力派發動了最後一戰,將總統辦公廳地區管理總局的2br3職權,統統轉交給了各聯邦區的特命全權代表。

這些特命全權代表作為聯邦憲法的代言人和憲法精神的執行者,擁有“位低權重”的特點,在聯邦區履行的憲法職能,主要包括4種權利和13項義務,並且能直接會見總統、向總統彙報工作。在人為運作和製度整合的多重手段下,普京很快將俄羅斯的中央集權工作做到了極致。

普京在第一任總統執政生涯裏,通過聯邦政體的有效整合與中央集權的高度統一,初步改善了俄羅斯的經濟市場環境,統一了法律政令。他基於這些經驗,提出了俄羅斯處理民族事務的“三原則”,即經濟紀律、統一的法律製度以及中央和聯邦主體之間的相互負責。隻有地方“從屬於中央”,並建立以垂直政權體係為核心的中央領導班子,地方的宏觀指導才能彰顯出非比尋常的成效。

不過,在令地方“從屬於中央”的過程中,雖然總體上趨於順利,但遭遇的阻力也並非無足輕重。

例如,在2000年6月28日的聯邦委員會表決中,少數聯邦委員對普京的施政綱領難以理解和認同,他在5月中旬頒布的各項改革聯邦體製的草案,以129票反對、13票讚成的絕對劣勢未能獲得通過。經過國家杜馬和以“團結運動”為主的各種政治勢力的相互協調以後,他的各種提案才在7月26日得到議員的認可。而且,各項提案無可奈何地做出了相應的修改,針對地方長官,普京在提案中也不得不做出了適當的讓步。

盡管遭遇了一些挫折,但普京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就能在一個偌大的聯邦國家裏完成中央集權管理體製的構建,足見其能力的非同一般。普京在政治上縱橫捭闔,經濟上統一規劃,外交上又顯得剛柔並濟與巧妙靈活。雖然執政時間尚短,但在很多俄羅斯人眼中,他們似乎已經看到了俄羅斯重新崛起的希望。

其次,普京在短短的五天時間內連續向國家杜馬提交了一係列有關改革聯邦政體的法律草案,諸如《聯邦委員會組成原則修正法案》《俄羅斯聯邦主體國家立法與執行權力機關基本原則的修改與補充法案》《俄羅斯聯邦地方自治設置原則的修正法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