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書店及《新月》雜誌創辦之初的一場風波(1 / 2)

關於此事,梁實秋在《憶〈新月〉》裏講得更為具體詳盡:“上沅又傳出了消息,說是刊物決定由胡適之任社長、徐誌摩任編輯。我們在光旦家裏集議,提出了異議,覺得事情不應該這樣的由一二人獨斷獨行,應該更民主化,由大家商定,我們把這意見告訴了上沅。誌摩是何等明達的人,他立刻接受了我們的意見。《新月》創刊時,編輯是由五人共同負責,胡先生不列名。”

翻閱當時出版的《新月》雜誌“編輯者”名單,會發現《新月》從創刊到終刊不僅沒有固定的社長和主編,而且連每期的編輯也都是輪流坐莊。1928年3月出版的創刊號至1929年3月出版的第二卷第一期(每卷12期)的編輯者為:徐誌摩、聞一多、饒孟侃;1929年4月出版的第二卷第二期起至1929年7月的第二卷第五期的編輯者為:梁實秋、潘光旦、葉公超、饒孟侃、徐誌摩;1929年9月的第二卷第六、七期合刊至1930年3月的第三卷第一期的編輯者為:梁實秋;1930年4月的第三卷第二期至第四卷第一期的編輯者為:羅隆基(從第三卷第四期起不印出版日期,說明雜誌已不能按時出版);1932年9月的第四卷第二期至10月的第三期的編輯者為:葉公超;1932年11月的第四卷第四期至1933年6月的第四卷第七期(終刊)的編輯者為葉公超、胡適、梁實秋、餘上沅、潘光旦、羅隆基、邵洵美。從這份名單可見,梁實秋的回憶大致是準確的,隻是將創刊時的徐誌摩、聞一多、饒孟侃等三位編輯記成了五人,估計是記憶上的失誤。後來胡適不知通過什麼渠道知道了發生在潘家的這場變故,很有些生氣,便當即給徐誌摩寫了一封信,表示“決計脫離新月書店”,並且向董事會提出五項條件:“一、請準我辭去董事之職。二、請準我辭去書稿審查委員會委員之職。三、我前次招來的三股——江冬秀、張慰慈、胡思杜——請退還給我,由我還給原主。四、我自己的一股,也請諸公準予退還。五、我的《白話文學史》已排好350頁,尚未做完,故未付印,請諸公準我取回紙版,另行出版,由我算還排版與打紙版之費用。”

為人向來敦厚的新月精神領袖“胡大哥”突然發飆要求辭職、抽股、撤稿,這無疑是對新月書店和《新月》雜誌的一大打擊。但在機靈圓通的徐誌摩極力斡旋下,胡適最終還是收回了成命,這封最後通牒式的信件終究也沒有公開發表,一場風波煙消雲散。1928年3月,由聞一多設計封麵的《新月》雜誌宛如一輪新月在浦江之濱冉冉升起,創刊號上赫然登著胡適的力作——《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其《白話文學史》也由新月書店正式出版,看來胡適與他的一幫新月朋友之間已和好如初。

關於此事,梁實秋在《憶〈新月〉》裏講得更為具體詳盡:“上沅又傳出了消息,說是刊物決定由胡適之任社長、徐誌摩任編輯。我們在光旦家裏集議,提出了異議,覺得事情不應該這樣的由一二人獨斷獨行,應該更民主化,由大家商定,我們把這意見告訴了上沅。誌摩是何等明達的人,他立刻接受了我們的意見。《新月》創刊時,編輯是由五人共同負責,胡先生不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