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1月2日,台灣紅十字會開始受理台灣民眾赴大陸探親登記。據台灣《中央日報》報道:這一天規定從上午9時開始受理,但從淩晨3點左右,就已經開始有人等候辦理登記手續。待天亮時,四周已是一片人山人海。8點半左右,紅十字總會的大門一開,苦候多時的民眾就像潮水般一擁而入。受理登記的櫃台還沒有開門,辦公室就已擠得水泄不通。紅十字會在第一天辦妥登記手續的多達1334人。
這種“探親熱”持續不斷。據統計,開放探親滿6個月時,申請赴大陸探親者達14萬餘人,有6萬多人己前往大陸探親。1992年以後,來大陸的台灣居民每年都超過100萬人次,截止到1997年已逾1200萬人次。
隨著“探親熱”的出現,在台北市書店和攤頭,大陸各省地圖和旅行指南比比皆是,杜康酒、茅台、雲煙更是奇貨可居。特別是台灣藝人淩峰以探親名義拍攝的電視片《八千裏路雲和月》在台播放後,受到台灣各界人士的普遍歡迎,紛紛要求台灣當局放寬探親限製,調整大陸政策。
隨著“探親熱”的出現,兩岸貿易也得到迅速發展。隨著大陸改革開放政策的推進經濟發展的巨大潛力和展示的廣闊前景,猶如一個強力的磁場,不斷吸引著台灣眾多的投資者。台灣同胞來大陸投資迅速增長。
1988年6月25日,國務院第十次常務會議通過《關於鼓勵台灣同胞投資的規定》。提出“為促進大陸和台灣地區的經濟技術交流,以利於祖國海峽兩岸的共同繁榮,鼓勵台灣的公司、企業和個人(以下統稱台灣投資者)在大陸投資”。這一行政法規得到了廣大台灣同胞的擁護。十幾年來,各地台資企業和投資額迅速增加。
由於祖國大陸熱烈歡迎台胞各項舉措的實施,迎來了廣大台胞探親、旅遊、投資、通商的熱潮。
在兩岸民眾相互交流的強大形勢下,台灣當局被迫放寬探親限製。1988年2月25日,國民黨中常會通過《中國國民黨處理幹部同誌赴大陸探親辦法》,決定開放該黨幹部大陸探親。
2月28日,台灣“內政部境管局”局長稱:當局對於大陸同胞欲來台奔喪的限製,將考慮予以開放。
4月10日,台灣“內政部”初步決定,將放寬公職人員赴大陸探親的限製,並適度開放地方“民意代表”及公職人員赴大陸探親。
6月3日,“行政院”正式決定將台灣民眾赴大陸探親的親等限製,由目前的三親等放寬為四親等。探親者的出入境證有效期由半年延長到一年,但探親時間及次數仍維持一年一次,一次三個月。
6月16日,台灣當局有關部門擬訂“不鼓勵大陸劫機事件原則”。
7月5日,台灣“行政院”舉行會議,繼續研商允許台灣民眾赴大陸探親後所衍生的有關問題。會議決定:“建議允許大陸同胞申請來台為直係血親、配偶奔喪,但將以個案處理”。
探親潮以及隨之而來的“觀光潮”、“通商潮”,不僅有助於海峽兩岸的相互了解,有助於消除隔閡,減輕對立,更有助於增進台灣同胞對祖國大陸的認同感與向心力。通過交流進一步增強了中華文化的凝聚力,加深了台灣同胞對祖國的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