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收養失敗(1 / 2)

“確定好把這個人收進自己的戶口下麵了?”

用完餐的三個人終是好好坐下來談論關於多出來的一個何小樂的問題。

“嗯。”莫清琳隨手打開了自己放在客廳裏的電視機。

“你家裏的人都沒有了?”在江城,如果需要收留一個孩子,首先要做到的一點就是確認這個孩子已經沒有任何的監護人存在。

“都自殺了。”何小樂說這句話的時候很是平靜。

“親戚呢?”馬田雲繼續詢問。

“他們想要爭奪我父母留給我的財產,所以我不要他們做我的監護人。”說出這句話,才讓何小樂身上有些小孩子耍性子的感覺。

莫清琳並沒有理會旁邊兩個人的說話,關於馬田雲問的東西,在她將何小樂領進屋子裏麵的時候就問清楚了。

“準備什麼時候辦手續?”

聽到馬田雲這般的問話,莫清琳調著電視頻道的手頓了一下,辦理領養手續這個她倒是還沒有提上日程。

“今天可以嗎?”莫清琳稍稍思索了一下,看了下數字時鍾顯示的時間為“13:17”。

現在趕去辦理戶口轉移的政府機構應該還是來得及的吧。

“走吧。”馬田雲見到莫清琳一臉真的想要將那個殘疾女孩子收入自己的門下,這時候也沒有什麼反對的話語想說了。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很多事情都有自己的必須去做的理由,一旦下定了決心,旁人再多說任何也是無益的。

將何小樂抱進後座以後,馬田雲才回到自己的駕駛座位。

“對了,叔怎麼突然過來找我?”

坐在副駕駛座位的莫清琳突然想到自從馬田雲進入自己的家門以後,注意力就被何小樂給吸引過去,並沒有說明為什麼突然上訪。

“本來想要帶你去警局一趟的。”馬田雲專心的倒著車,抽了空才回上莫清琳一句。

“去警局?”莫清琳疑惑出聲。

她並不能想通馬田雲帶自己去警局的目的。

“去弄離婚的東西。”馬田雲解釋。

聽此一言,莫清琳才明了:“要先和他協商離婚嗎?”

所謂的離婚,就是將陳敏和莫玉林的法律夫妻關係給解除。這件事也是馬田雲心心念念了十幾年的事情。

“嗯。想要先協商,協商不行再讓法院強製性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馬田雲很有耐心的跟莫清琳解釋。

對待監獄犯的親屬,法律格外仁慈,隻要入獄者的丈夫或者妻子不願意再與入獄者保持婚姻關係,那麼法律會保護那位丈夫或者妻子的權益,實行強製性離婚。

“用媽親自過去嗎?”關於這種協商離婚的事情,莫清琳並不是很清楚,有很多的地方都是需要仔細詢問一番的。

“不用,本來我是打算叫個律師還有你一起過去的。沒想到……”馬田雲通過後視鏡看向乖巧的坐在後座上麵的何小樂。

他沒想到會在莫清琳的屋子裏麵看到這麼一個陌生的小孩,倒是一時間將自己的事情給忘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