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國外電信普遍服務經驗對我國的啟示

電信普遍服務是電信企業社會責任的具體表現,每個國家都存在著電信普遍服務的問題。而發達國家在實施電信普遍服務上是比較成功的,他們的成功做法可歸結如下。

4.1電信法明確界定普遍服務及其目標

綜觀發達國家的電信法,各國都對電信普遍服務定義與業務範圍進行了明確的界定,一些發達國家對電信法進行修改,增加了與普遍服務相關的內容,為電信普遍服務的實施提供了重要保證。由於發達國家的傳統電信業務已趨於飽和,普遍服務的目標開始向更高層次升級,如北歐各國確定了移動業務普及的普遍服務目標。

4.2確定普遍服務資金的來源渠道與收取對象

大多數發達國家的電信普遍服務資金主要是由眾多電信企業共同來提供的。但是,發達國家的電信管理機構為了促進新技術的發展和更有效地引入競爭,對不同規模的電信企業收取不同的普遍服務資金,並且對一些電信企業的出資義務進行減免。

4.3確定提供普遍服務的實體

目前,確定提供普遍服務的實體主要有三種方式:(1)競爭比較充分的市場由所有電信企業共同承擔;(2)在主導運營商的市場模式指定一家經營者承擔或者由達到一定市場力水平以上的運營商提供;(3)通過招投標確定,以使供需雙方達到平衡。

4.4確定普遍服務的接受者

電信普遍服務的主要接受者是一些特殊群體,對他們的關注極為重要,直接關係到貧富差距和數字鴻溝問題。發達國家主要為殘疾人、聾啞人、退伍人員、退休人員、靠救濟生活的人、低收入人員、低用量用戶、非盈利性的教育和醫療機構等特殊群體提供電信普遍服務,這些電信服務包括特殊電信服務、一定程度的月租費和使用費的優惠或減免、一定數額的現金補助。

5.如何在我國實現電信普遍服務

絕大多數發達國家在電信市場引入競爭時,基本實現了話音業務的普遍服務。因此,他們毋需過多考慮推進普遍服務的問題(當然不是不考慮)。而我國情況則不同,我們的電信改革,既要把破除壟斷、引入競爭作為一個重要目標和手段,著眼於解決生產效率低、成本高、服務差等矛盾;但同時,由於電信普遍服務水平不高,如果僅強調競爭,勢必使電信企業隻集中力量投資於回報率高的富裕地區,而無心在欠發達地區(特別是鄉村地區)提供服務,這也將對發展電信造成很多消極後果。因此,解決普遍服務問題,僅靠引入競爭的政策是不夠的,需要研究並推進普遍服務的一係列解決方案和宏觀政策,鼓勵並支持電信企業向欠發達地區的群眾提供電信服務,幫助他們早日脫貧致富。

4.國外電信普遍服務經驗對我國的啟示

電信普遍服務是電信企業社會責任的具體表現,每個國家都存在著電信普遍服務的問題。而發達國家在實施電信普遍服務上是比較成功的,他們的成功做法可歸結如下。

4.1電信法明確界定普遍服務及其目標

綜觀發達國家的電信法,各國都對電信普遍服務定義與業務範圍進行了明確的界定,一些發達國家對電信法進行修改,增加了與普遍服務相關的內容,為電信普遍服務的實施提供了重要保證。由於發達國家的傳統電信業務已趨於飽和,普遍服務的目標開始向更高層次升級,如北歐各國確定了移動業務普及的普遍服務目標。

4.2確定普遍服務資金的來源渠道與收取對象

大多數發達國家的電信普遍服務資金主要是由眾多電信企業共同來提供的。但是,發達國家的電信管理機構為了促進新技術的發展和更有效地引入競爭,對不同規模的電信企業收取不同的普遍服務資金,並且對一些電信企業的出資義務進行減免。

4.3確定提供普遍服務的實體

目前,確定提供普遍服務的實體主要有三種方式:(1)競爭比較充分的市場由所有電信企業共同承擔;(2)在主導運營商的市場模式指定一家經營者承擔或者由達到一定市場力水平以上的運營商提供;(3)通過招投標確定,以使供需雙方達到平衡。

4.4確定普遍服務的接受者

電信普遍服務的主要接受者是一些特殊群體,對他們的關注極為重要,直接關係到貧富差距和數字鴻溝問題。發達國家主要為殘疾人、聾啞人、退伍人員、退休人員、靠救濟生活的人、低收入人員、低用量用戶、非盈利性的教育和醫療機構等特殊群體提供電信普遍服務,這些電信服務包括特殊電信服務、一定程度的月租費和使用費的優惠或減免、一定數額的現金補助。

5.如何在我國實現電信普遍服務

絕大多數發達國家在電信市場引入競爭時,基本實現了話音業務的普遍服務。因此,他們毋需過多考慮推進普遍服務的問題(當然不是不考慮)。而我國情況則不同,我們的電信改革,既要把破除壟斷、引入競爭作為一個重要目標和手段,著眼於解決生產效率低、成本高、服務差等矛盾;但同時,由於電信普遍服務水平不高,如果僅強調競爭,勢必使電信企業隻集中力量投資於回報率高的富裕地區,而無心在欠發達地區(特別是鄉村地區)提供服務,這也將對發展電信造成很多消極後果。因此,解決普遍服務問題,僅靠引入競爭的政策是不夠的,需要研究並推進普遍服務的一係列解決方案和宏觀政策,鼓勵並支持電信企業向欠發達地區的群眾提供電信服務,幫助他們早日脫貧致富。

5.1明確普遍服務目標

我國應當本著“有所為、而有所不為”的原則,確定電信普遍服務應實現的目標。將電信普遍服務的攤子鋪得過大,不僅國力無法承受,還會因過分超前經濟建設需要而造成浪費。就中國而言,國土的廣大和經濟發展的差異,很容易形成電信發展區域上的差異和不協調,尤其是不發達和落後地區,區域發展的差異化會影響電信乃至經濟的平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