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1月,針對台灣當局提出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民進黨也提出一個“台灣與中國大陸關係法”作為對案。在這個關係法中,民進黨把祖國大陸當作“具有敵意的準外國”,對於兩岸的各項關係,強調應用涉外原則。除此之外,不管從形式還是內容,它都沒有超過國民黨當局的“兩岸關係條例”。其中已經看不到一星半點“主動開放”的影子。
民進黨在“台獨”路上越走越遠,終於在1991年10月把“建立台灣共和國”列入黨綱。民進黨成了“台獨黨”。1992年,民進黨提出各種公共政策,以落實“台獨黨綱”的精神。10月7日,民進黨第五屆第三十八次中常會通過了民進黨曆史上的第三個大陸政策。這個大陸政策把“台獨黨綱”的基本精神——“一台一中”一以貫之,成了“台獨黨綱”的宣傳品。
這個大陸政策開宗明義表示:“本黨現階段兩岸關係與對中國政策之基本指導方針,係建立於本黨‘黨綱、基本綱領''所宣示之‘依照台灣主權現實重新界定台灣國家領域主權及對外主權之範圍,使台海兩岸得以依國際法建立往來之法秩序,以自由、自主、普遍、公正而平等的方式共同決定''等基本主張之上……”。
在政治方麵的政策主張中,將兩岸關係定位為“台灣主權獨立,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之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及外蒙古,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統治中國大陸之合法主權政府”。對於兩岸的談判,則認為“在當前兩岸敵意未完全消除、互信基礎尚未充分建立之前,反對進行政治性談判”。兩岸談判“不應設置‘一個中國''之類的政治性前提”。
在具體交流方麵,預設了“一中一台”的“台獨”前提。如在直航問題上,主張“應在不影響台灣主權獨立及國家安全之前提下,由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直接通航所涉及之各種問題,完成政府與政府之談判後,始可實施”。
在兩岸經貿方麵,則大談“在維護台灣主權獨立而建構之外交政策、國防政策、中國政策與經貿政策合一的總體國家安全政策下,……”完全回避兩岸直接通商問題。並且還明確表示“在當前台灣與中國間還互存敵意的情勢下,反對推動‘在中華經濟圈''、‘大中華經濟共同體''、‘亞洲華人共同市場''或類似之整合構想。主張傳統之情感意識或文化背景不能、也不應強化為經濟結合甚至政治統一的基礎”。同時還“反對引進中國大陸勞工,以免阻礙產業結構之升級。並影響台灣之國家安全,製造社會問題”。
這是一個完全按照“台獨黨綱”的基本精神編造出來的、絲毫不顧及兩岸關係現實的大陸政策,除了宣傳民進黨的“台獨”立場之外,並無任何現實的實質意義。因此也可以說這是一個沒有政策的大陸政策。
1990年11月,針對台灣當局提出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民進黨也提出一個“台灣與中國大陸關係法”作為對案。在這個關係法中,民進黨把祖國大陸當作“具有敵意的準外國”,對於兩岸的各項關係,強調應用涉外原則。除此之外,不管從形式還是內容,它都沒有超過國民黨當局的“兩岸關係條例”。其中已經看不到一星半點“主動開放”的影子。
民進黨在“台獨”路上越走越遠,終於在1991年10月把“建立台灣共和國”列入黨綱。民進黨成了“台獨黨”。1992年,民進黨提出各種公共政策,以落實“台獨黨綱”的精神。10月7日,民進黨第五屆第三十八次中常會通過了民進黨曆史上的第三個大陸政策。這個大陸政策把“台獨黨綱”的基本精神——“一台一中”一以貫之,成了“台獨黨綱”的宣傳品。
這個大陸政策開宗明義表示:“本黨現階段兩岸關係與對中國政策之基本指導方針,係建立於本黨‘黨綱、基本綱領''所宣示之‘依照台灣主權現實重新界定台灣國家領域主權及對外主權之範圍,使台海兩岸得以依國際法建立往來之法秩序,以自由、自主、普遍、公正而平等的方式共同決定''等基本主張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