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必須要提出這樣一個問題,對本體的研究和對數學中所謂公理(通則)的研究,是不是屬於一門學術。明顯的,對於通則的研究,就應該是一門屬於哲學家的學術,因為這些真理對於所有的事物都適用,並不是專屬於某個獨立的科屬。每一個科屬都有屬於自己的實是,而這些實是能成為實是的真理也準確無疑,所以它們被世人所公認,然後被使用。不過世人運用它們是為了滿足自己不同的要求而已,因為所有可以為他們所研究的科屬作證的通則,他們就很青睞。這些通則對於所有實是來說顯然是沒有問題的,那麼對於所有事物來說,如果要問其實是的話,那麼那些研究實是成為實是的人,自然也要研究這些通則。凡是專門進行研究的人(比如幾何學家或算術家)都不會在意這些通則是真的還是假的。有些自然哲學家(物理學家)就是這樣進行研究的,大家也能夠理解他們的研究過程,他們以為隻有他們在研究整個自然和實是。還有另一類思想家,似乎是在自然哲學家之上(“實是”的一個特殊的科屬就是“自然”),普遍真理和原始的本體是他們所研究的對象,所以,他們也應該去研究這些真理。物理學也是智慧的一種,但不是最高級的。還有一些人在研究一些應該去承認的真理,這些人往往都沒有多少“分析能力”他們應該先把這些通則弄清楚,然後再去進行研究,不應該在傾聽別人講述學術的時候才來問。

所以,很明顯地可以看出,研究所有本體的哲學家也要去研究綜合論法(三段論法)。把一個科屬研究得最透徹的人,才能夠明了並把這一門的最真實的原理講述出來,所以把現存事物(現是)研究得最透徹的人,也肯定能夠把所有事物的最真實的原理講述出來。隻有哲學家能做到這樣,因為最真實的原理是不能有錯誤的(因為常人對於不知道的事情,常常會犯錯誤)。這樣的原理不能是空話,應該能夠被所有人都理解。凡是被每個人都能理解的原理肯定不會隻是個假設,那些原理就應該是在進行專門研究前所預知的原理。

現在,讓我們來進一步說明這樣的一個最真實的原理是什麼。這個原理就是:同一個主題在同一情況下,隻能有一種同樣的屬性。我們還必須得想到各種附加條件,來應付辯證家對於漏洞的質問。因為符合上麵所說的原理,就是所有原理中最真實的。傳說赫拉克利特曾經說過“同樣的事物,可以是真的,也可以不是”,這是任何人都不會相信的。一個人說的話,當然可以不用在意,但是同一主題在同一時刻不能擁有相反的屬性(必須要依照往常的管理附加條件),如果有一條規律是反駁另一條規律的(矛盾),這種情況顯然不可能出現。就好比一個人,在同一時間,對於同一事物,既相信又不信,如果有人出現這樣的錯誤,他就是同時堅持了兩種相反的意見。因此,所有追求逐個證明的人,總是止步於最後一條規律,終極規律也就成了所有其他原理的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