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再來看以前探究過的本體疑難。比如底層和怎是還有兩個的綜合實體以前都叫作本體,具有普遍性的事物也叫作本體。我們原來說過這裏麵的兩項,怎是和底層。成為本體的底層,有兩個含義:(一)個體,比如動物要依靠這些底層才能有它的很多屬性。(二)物質,要依靠這些底層才能完全實現。有的人覺得普遍性事物的完整含義就是原因和原理,那就讓我們也針對此點探討一下,好像無論什麼“普遍性名詞”都不可以叫作一個本體。每個事物的本體,最主要的含義就是它的個別性,歸屬個別事物就不能歸屬別的事物。普遍性則是共通的,所說的普遍就是指不是一個事物專有。那麼普遍性將含在所有共通的事物裏麵,單說一個個別事物當作本體,要麼所有的共通事物都是具有普遍性的本體,要麼就都不是,但是至少不會是所有事物的本體。它如果是某個個別事物的本體,那麼其他的個別事物也會把它作為本體,因為事物的本體和怎是都是屬於一的,它們本身就可以合一。

不過,本體是不可以作為一個主題的範疇的,但是普遍的性質往往都會成為某些主題的範疇。

接著,普遍性就算是不可以如怎是一般變為本體,但是能試試這樣的想法,比如“動物”可以表現為“人”或“馬”。那麼人和馬之間就很顯然會有一個怎是的公式來作為其共通性。並且這個就算不是含有本體裏麵所有的公式,也算作一個公式。像“人”就是表現在個人中的本體,普遍性也肯定是某些事物的本體,比如“動物”這個普遍性,就應該是能夠表現出動物性的事物的本體。

不過,這是不可能的,也是很荒誕的。比如個體或者本體可以是由幾部分構成的,但是我們卻相信它不能是由一些本體或者個體來構成的,就隻能是由些許素質來構成的,那麼素質本來並不是本體,卻因為這種說法而在個體和本體之前了。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事物無論是在公式上的,時間上的,或者成壞上的稟賦都不可以先於本體,如果在本體之前,它們就都能離開本體了。還有,蘇格拉底就會含有一個本體之中的本體了,那麼這就會變為兩個事物的本體。一般而言,假設人和這樣的普遍性的事物都被當作本體,但是它們公式裏麵含有的那些要素都不是其他事物的本體,那就說明,它們是不可以脫離個別品種或其他事物而單獨存在的,舉個例子來說,不會有“動物”可以離開某個類型的動物而存在,在動物公式裏麵的其他要素也是不能單獨存在的。

那麼,假設我們站在這樣的角度來審視問題,就可以了解,所有的普遍性都不可以稱為本體。其實是這樣的,所有的共通範疇都不能來說一個“這個”(個別),它們隻能去說一個“如此”(普通)。

如果不是這樣的話,那就會有很多問題出現,尤其是“第三人”。

下麵的想法也可以讓結論更清楚。一個本體是不可以由一些全部實現的本體來合成的,不論什麼情況,“兩個實是”都不可以變為“一個實是”,但是“潛在存在的兩個實是”是能夠變為“一個實是”的(比如“雙”是潛在的兩個一半組成的,全部實現的時候兩個一半就都變為一,合到一起就成了“雙”)。因此如果本體是一,就不可以由一些本體來組成。德謨克利特說的不錯,一個事物是不可以由兩個事物做出來的,兩個事物也會出自同一事物,因為他想的是本體和它的“不可分割物”(原子)是一樣的。現在就清楚了,如果真的和有些人說的那樣,諸一綜合起來就是數,那麼這樣的理論數也是可以用的,因為“兩”不是“一”,裏麵所包含的每個單位也都不是全都實現的一。

但是我們的結論裏麵還有一個問題,由於一個普遍性隻可以指出一個“如此”,不可以指出一個“這個”,我們就假設本體是不可以由普遍性事物構成,並且我們還假設本體不可以由已經全部實現的許多本體所構成,那麼一切本體就都會是非組合的,這就會導致沒有任何公式含在本體裏。我們之前說過,隻有本體才可以做單一的定義,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但是按照現在的說法,可能連本體都沒有了定義。那麼不管什麼事物就都不會有定義,或者按照某個說法可以有定義,但是這裏的說法,不可能有定義會成立。有關這些,後麵會說得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