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迷途之中走回來
許多年來,吉姆·弗斯一直在違背戒律。第一次他違背了“你不可偷竊”這條戒律,當時他還在大學讀書。有一天他偷了9274美元,乘飛機前往佛羅裏達州。不久,他又持槍搶劫,被抓獲投入監獄。不久他得到了大赦。此後他參加了軍隊,然而,即使在軍隊中,他仍沒放棄作案。
事情就是這樣在進行。吉姆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斷地滑下去。但他行惡愈久,就愈感到內疚。開始吉姆還沒有自覺地感到更多的內疚——因為他犯罪的自覺意識變得遲鈍了,但是他的下意識心理卻在積累著內疚情緒。
吉姆從軍事監獄裏獲釋後結了婚,搬到了加利福尼亞州。在那兒他開了一家電子谘詢商店。一天,一個自稱安地的人來找吉姆,他談到一個想法,用一種電子裝置去打擊其他種族的人。在幾個星期內,吉姆便深深地陷入黑社會中去了。為此,他有了一輛價值9000美元的汽車,並在郊區擁有一所漂亮的房子。他的業務多得使他忙不過來。
一天,吉姆同他的妻子發生了爭吵。她要了解所有這些錢是從哪兒來的,他卻不肯說,所以她哭了起來。吉姆不忍看他的妻子哭泣,因為他愛她。為了安慰妻子,吉姆提議開車到海濱去。在去海濱的途中,他們碰上了交通阻塞,幾百輛汽車湧進了一個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