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是觀之,即純係赤痢,亦誠有寒者,然不過百中之二三耳。且嚐實驗痢證,若因寒者,雖經久不愈,猶可支持。且其後重、腹疼,較因熱者亦輕也。且《傷寒論》有桃花湯,治少陰病下痢、便膿血者,原赤石脂與幹薑並用,此為以熱藥治寒痢之權輿。注家不知,謂少陰之火傷陰絡所致,治以桃花湯,原係從治之法。又有矯誣藥性,謂赤石脂性涼,重用至一斤,幹薑雖熱,止用一兩,其方仍以涼論者。今試取其藥十分之一,煎湯服之,果涼乎熱乎?
此皆不知《傷寒論》此節之義,而強為注解者也。
奉天李亞橋,年近四旬。因有事連夜廢寢,陡然腹疼,繼而泄瀉兼下痢。其痢赤多於白,上焦有熱,不能飲食。
其脈弦而浮,按之不實。先投以三寶粥方,腹疼與瀉痢皆見輕,仍不能飲食。繼用通變白頭翁湯方,連服兩劑,痢愈可進飲食,腹疼泄瀉猶未痊愈。後仍用三寶粥方,去鴉膽子,日服兩次,數日病痊愈。
天津張姓媼,年近五旬,於孟秋患痢,兩旬不愈。所下者赤痢雜以血水,後重腹疼,繼則痢少瀉多,亦兼瀉血水,上焦煩熱,噤口不食,聞食味即惡心欲嘔,頭目眩暈,不能起床。其脈關前浮弦,重診不實,兩尺則微弱無根,一息五至。病患自覺心中怔忡,精神恍惚,似難支持,此乃虛極將脫之兆也。遂急用淨萸肉、生懷山藥各一兩,大熟地、龍眼肉、白龍骨各五錢,生杭芍、雲苓片、炙甘草各二錢,俾煎湯兩盅,分兩次溫服下。初服一次,心神即覺安穩。盡劑後,少進飲食,瀉痢亦少止。又即原方加生地黃四錢,炙甘草改用三錢,煎湯兩盅,分兩次溫服下,每服一次送服生硫黃細末二分半,日服一劑,數日痊愈。
十一、治小便淋濁方
1.寒通湯
治下焦蘊蓄實熱,膀胱腫脹,溺管閉塞,小便滴瀝不通。
滑石一兩,生杭芍一兩,知母八錢,黃柏八錢。
一人,年六十餘,溺血數日,小便忽然不通,兩日之間滴瀝全無。病患不能支持,自以手揉擠,流出血水少許,稍覺輕鬆。揉擠數次,疼痛不堪揉擠。彷徨無措,求為診治。其脈沉而有力。時當仲夏,身複厚被,猶覺寒涼。知其實熱鬱於下焦,溺管因熱而腫脹不通也。為擬此湯,一劑稍通,又加木通、海金沙各二錢,服二劑痊愈。
2.清腎湯
治小便頻數疼澀,遺精白濁,脈洪滑有力,確係實熱者。
知母四錢,黃柏四錢,生龍骨四錢(搗細),生牡蠣三錢(搗細),海螵蛸三錢(搗細),茜草二錢,生杭芍四錢,生山藥四錢,澤瀉一錢半。
或問:龍骨、牡蠣收澀之品也。子治血淋,所擬理血湯中用之,前方治小便頻數或兼淋澀用之,此方治小便頻數疼澀亦用之,獨不慮其收澀之性有礙於疼澀乎?答曰:龍骨、牡蠣斂正氣而不斂邪氣,凡心氣耗散、肺氣息賁、肝氣浮越、腎氣滑脫,用之皆有捷效。即證兼瘀、兼疼或兼外感,放膽用之,毫無妨礙。拙擬補絡補管湯、理鬱升陷湯、從龍湯、清帶湯,諸方中論之甚詳,皆可參觀。
一叟,年七十餘,遺精白濁,小便頻數,微覺疼澀。
診其六脈平和,兩尺重按有力,知其年雖高,而腎經確有實熱也。投以此湯,五劑痊愈。
一人,年三十許,遺精白濁,小便時疼如刀割,又甚澀數。診其脈滑而有力,知其係實熱之證。為其年少,疑兼花柳毒淋,遂投以此湯加沒藥(不去油)三錢、鴉膽子(去皮)四十粒(藥汁送服),數劑而愈。
3.舒和湯
治小便遺精白濁,因受風寒者,其脈弦而長,左脈尤甚。
桂枝尖四錢,生黃芪三錢,續斷三錢,桑寄生三錢,知母三錢。
服此湯數劑後病未痊愈者,去桂枝,加龍骨、牡蠣(皆不用煆)各六錢。
東海漁者,年三十餘,得騙白證甚劇。旬日之間大見衰憊,懼甚,遠來求方。其脈左右皆弦,而左部弦而兼長。
夫弦長者,肝木之盛也。木與風為同類,人之髒腑無論何處受風,其風皆與肝木相應。《內經》陰陽應象論所謂
“風氣通於肝”者是也。脈之現象如此,肝因風助,倍形其盛而失其和也。況病患自言,因房事後小便當風,從此外腎微腫,遂有此證,尤為風之明證乎。蓋房事後,腎髒經絡虛而不閉,風氣乘虛襲入,鼓動腎髒不能蟄藏(《內經》謂腎主蟄藏),而為腎行氣之肝木,又與風相應,以助其鼓動,而大其疏泄(《內經》謂肝主疏泄),故其病若是之劇也。為擬此湯,使脈之弦長者變為舒和。服之一劑見輕,數劑後遂痊愈。以後凡遇此等症,其脈象與此同者,投以此湯,無不輒效。
4.理血湯
治血淋及溺血、大便下血,證之由於熱者。
生山藥一兩,生龍骨六錢(搗細),生牡蠣六錢(搗細),海螵蛸四錢(搗細),茜草二錢,生杭芍三錢,白頭翁三錢,真阿膠三錢(不用炒)。
溺血者,加龍膽草三錢;大便下血者去阿膠,加龍眼肉五錢。
血淋之證,大抵出之精道也。其人或縱欲太過而失於調攝,則腎髒因虛生熱。或欲盛強製而妄言采補,則相火動無所泄,亦能生熱。以致血室(男女皆有,男以化精,女以係胞)中血熱妄動,與敗精混合化為腐濁之物,或紅或白、成絲成塊,溺時阻塞牽引作疼。故用山藥、阿膠以補腎髒之虛;白頭翁其性寒涼,其味苦而兼澀,涼血之中大有固脫之力,故以清腎髒之熱;茜草、螵蛸以化其凝滯而兼能固其滑脫;龍骨、牡蠣以固其滑脫而兼能化其凝滯;芍藥以利小便而兼能滋陰清熱,所以投之無不效也。此證間有因勞思過度而心熱下降,憤怒過甚而肝火下移以成者,其血必不成塊,惟溺時牽引作疼。此或出之溺道,不必出自精道也,投以此湯亦效。溺血之證,不覺疼痛,其證多出溺道,間有出之精道者。大抵心移熱於小腸,則出之溺道;肝移熱於血室,則出之精道。方中加生地黃者,瀉心經之熱也。若係肝移熱於血室者,加龍膽草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