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根圓柱子後頭,兩個獐頭鼠目的男子正苦著臉在商量——
「……我想,我們打電話跟林鑫文說這筆生意我們不接好了。」
「我也是這麼想的。什麼跟蹤那個女的,打她幾巴掌嚇嚇她就好,我看我們還沒打到她,手就被她折斷了!」
「那個林鑫文真沒意思,騙我們來送死!」
「他是不是在耍我們呀?」很嚴重的給他懷疑中。
「走!我們找他理論去!」氣憤走人。
因為心動,所以追求,所以交往;而交往,則是兩造互相了解的過程。
有人因為了解,而分手;有人因為滿意自己所了解的,於是功德圓滿地結婚去。
雖然交往才三個多月,但任放歌已經認定安安是他今生的伴侶,所以這一陣子雖然忙著簽狄克森的合約、忙著設計那票商業間諜,忙忙忙的,卻也沒忘了偷偷去訂好戒指,打算趁某個夜黑風高……不不不,是趁著某個花好月圓的良辰美景,在大喝出「看!流星」的浪漫老台詞之後,拿出戒指向她求婚。
啊……一切多麼美好。
而,總算,約簽好了,那票間諜也自動自發地垮台——聽說有許多人查出來他們以前幹過的好事,於是,明的有人到法院按鈴控告;暗的有人出錢請人教訓他們,反正情況無比淒慘,聽說連夜偷渡出去了。
當然,任放歌是不會承認自己在這件事上有使過什麼力的。他沒有透過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甲乙丙等人,去找到那些公司被害得倒閉的人,提供他們某些資料,讓他們群起激憤地抓狂,打算討回公道,沒有哦,他什麼都沒有做哦!
好啦,現在他清閑了,又可以自由自在地摸魚了,卻發現他的心愛女友最近下班後老是找不到人,情況很詭異,身為人家男朋友,隻要還沒死透的,都會忍不住給它擔心懷疑一下,忐忑著女友有沒有變心的可能?
「安安,為什麼想上山來?」找了個星期天,他決定事情不可以再這樣下去了。約她出門遊玩,本來想去淡水八裏看海以營造浪漫情境的,也好秀出戒指嚇嚇她,趁她嚇得不能言語時,把戒指當手銬,火速套上她中指,搞定!
但向來隨和的安安今天卻份外地不合作,她拒絕去八裏,要他開車到山上去。不是哪個名勝古跡的山頭,而是他心中最隱晦的那一處所在。
因為安安堅持,所以他隻得準備好所有必備的東西——食物與足以禦寒的衣物。然後乖乖帶她上山來。
「為什麼不?我們好久沒來了。」
「可是這裏並不是個值得來的地方,我甚至打算這輩子不要再上來了。」以前偶爾上來,都是因為心情特別差,差到非常沮喪,無以排解,才會上來。不過自從安安在他生命裏占據了最重要的位置之後,他的心便再也不曾被孤絕沮喪等負麵的情感給占領過。
他得到了夢寐以求的愛,付出也得到。於是心理上的調適再也不曾失衡過,每天每天的愉快心情,都是從內而外的毫無勉強。
人有了快樂,就會自然地遺忘痛苦,對痛苦更不會三不五時地拿出來追思緬懷。就像天天吃著佳肴美味的人,再也不願回顧當初在街頭行乞的日子相同,他也不願意再度上來這裏麵對著過往不愉快的回憶。對於這裏,他隻想遺忘。
「但我還滿喜歡這裏的。你不喜歡來,那是說我以後隻能自個兒來了?」如果是這樣的話,她也沒有意見就是。
「不行,你一個人多不安全。這附近三五個月也不見個人蹤,要是你爬山爬個一時失足扭到、摔到,求助無門怎麼辦?這裏手機可是收不到訊號呢。雖然我搞不懂你為什麼會喜歡這裏,但是若你想來,我還是會陪你。你可千萬不要一個人就上來了,知道嗎?」任放歌再三叮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