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悟7
“如果我有女兒,我一定會給她足夠的愛。是足夠。”
她的胸口像插了一把刀,她好像握著那把刀的把手在寫字。
這就是她寫東西時的真實情況。
字字都是帶血的,句句都是真理的總結。
用回憶去編寫故事,才知道自己有多麼傻B
“我缺心缺愛加缺鈣。”便成了她的QQ簽名。
如果按照什麼通靈人的說法,每一個人類都來自外星,每個人類的靈魂都是外星人,隻是進入地球這個地方,進入人類的軀體,來體驗人類的悲喜與苦難。
她想冷靜地說:“老子可以GAME OVER了!”
是的,沒有情緒的發泄,隻是不甜不鹹的這一句。
文字,成了心理撫慰的工具。
因為......有些事情永遠不能讓別人知道,但這種法子,卻能說給所有的人聽,又不用擔心別人知道這是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然後......
繼父和母親催嫁了。
你知道什麼是同妻嗎?
就是同性戀的妻子。
在中國的大環境下,同性戀是不被法律接受的戀人,他們相愛又不能在一起,且不能暴光於太陽下時,會頂不住家庭的壓力娶一個妻子,做為生兒育女的工具。
對女人反感,甚至覺得女人惡心,受不了女人身體的氣味,拒絕女體的接近的同性戀男人的妻子,完全就是擺設。
有的是生了孩子後就守活寡,有的是在離婚之後仍是處子之身。
黎美洙最後要嫁的,就是這樣一個男人。
這不存在欺騙,是彼此都坦誠相告的事情。
與這男人見麵的時候,男人說:
“我是同性戀,我不想騙你,我是抵不住父母的壓力才來相親,即使我和你結婚,我也不會碰你的身體。我根本就不愛女人,我隻對男人感興趣。”
黎美洙說:“我和你一樣,抵不住家人的壓力才來相親,我正想著怎樣應付,沒有想到你這麼直接。那麼,如果你需要一個妻子做擺設,我們結婚吧。”
“你要知道,我不愛女人。”
“我也不愛男人。”
“你是......拉拉?”
“我性向沒問題。”
“那你......”
“我死了!。”
“哦......”
他似乎明白了什麼,又似乎好奇著想問什麼,看到黎美洙淡漠的表情,似心如死灰般寂靜,便打消了這好奇詢問的念頭。
“那我......是不會跟你過夫妻生活的。”
“沒問題。”
“我不幹涉你的,我們彼此不幹涉彼此,我不會反對你找男人,這是人的正常生理需要。”
她苦澀道:“我什麼時候正常過?”
“什麼什麼?”他聽見她張了嘴,小聲說著什麼,卻沒聽清楚,茫然追問。
她笑道:“我在想,如果你看上我在外麵找的男人怎麼辦?”
“呃......”
“玩3P嗎?”
他一傻,再“哈”的笑出聲來。
*** ***
黎美洙的婚事就這麼定了。
也就是所謂的“閃婚”了。
男人還帶她回去見了父母。對方父母很熱情,臨走前,還給了一封錢。
離別時,黎美洙把那封錢還給男人,男人不肯要,說,拿去吧,留著,存著,以後用......在我不在的時候,留做消遣。
而後,男人也去了黎美洙家。
黎美洙的媽媽和繼父也是熱情到極點。
你不可否認,大多數同性傾向的男人,優雅,風度,有良好的修養,潔癖,紳士,注意外型,完全符合女人少女時期對白馬王子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