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狄克是一個很會和人打交道的人,幾杯酒下肚之後,狄克已經完全融入了這個小圈子,開始和約翰遜、揚兩兄弟、威廉姆斯以及路德等人勾肩搭背的起來,狄克並沒有說其他的,隻是聊著對方的得意之作,順便聊聊酒和女人,就足以讓這幾個年紀雖然不小,卻依舊有著充沛精力的老頭子們覺得他是一個可以交談的好對象了。
“好久沒有聽到你們開演唱會的消息了……真是有些遺憾,我開始聽你們的歌的時候,你們就已經沒怎麼開演唱會了,這對於我來說,可真是一件遺憾的事情啊。”狄克帶著醉意對約翰遜說。
約翰遜摘下了他頭頂上的那頂古老的鴨舌帽,然後摸著自己還算濃密的曲發歎息了起來:“狄,你以為我們不想開演唱會嗎?可是你聽聽我現在的嗓子,已經不如以前了!想吼也吼不上去了!年齡真是一件可怕的東西……以前我開演唱會,唱上四個小時也不會覺得聲音有什麼嘶啞的,可是現在我連一首ShoottoThrill都吼不下來!”
狄克聳了聳肩膀,他知道約翰遜的話是真的,後世他也看過AC/DC樂隊在二十一世紀的一次現場搖滾音樂會,約翰遜那嗓子確實已經是不行了,幾乎是聲嘶力竭才吼完了那首著名的ShoottoThrill,然而……
“其實……隻要你們在舞台上,開一場搖滾音樂會,將你們的那些經典歌曲重新演唱一遍,現場的觀眾同樣會瘋狂!他們可不在乎你們唱成什麼樣子,他們在乎的是看到你們再次出現在舞台上!隻要你們顯得瘋狂,那麼他們就會變得瘋狂!我可不相信,喜歡你們歌的那些歌迷,會是那些想來演唱會追求以前那種聲音的蠢貨……演唱會的真諦是什麼?是現場聽到自己崇拜和喜歡的家夥們在唱歌!在舞動!如果隻是為了聽效果更好的歌聲的話,那他們還不如躲在家裏聽CD!而不是到現場來聽你們表演!”
狄克的話讓約翰遜他們都是一愣:“狄,你是在開玩笑吧,難道會有人願意花錢來看五個已經唱不出來的老家夥在舞台上丟醜嗎?”
不光約翰遜,揚兄弟和其他人也都好奇的看著狄克,他們不是太明白狄克的話。
“他們去看那些現在當紅的年輕歌手,是抱著欣賞的心態去的,可是如果你們開演唱會,會來現場的會是什麼歌迷?”狄克點起了一支煙,然後笑著說。
約翰遜同樣也點了一支煙,嘀咕著說:“應該是那些十年前瘋狂喜歡我們的歌迷吧。”
“沒錯,答對了!”狄克甩了一個響指,神采飛揚的說:“你以為那樣的歌迷,會在乎你們唱成什麼樣子?他們必定是將你們的CD已經聽得滾瓜爛熟的人!他們來到現場,可不光是為了聽原音再現的,而是尋找著自己的一份回憶,這份回憶代表著他們的青春,代表著他們傻逼嗬嗬的青年時代!要知道,光是你們出現在舞台上,就足以讓所有的你們的擁躉為之興奮!他們在乎的可不是你們唱成什麼樣子,而是你們出現在舞台上!”
約翰遜等人相互看了看,在彼此眼中看到了興奮的光芒。
狄克接下來的話堅定了他們的信心:“想想約翰?列儂的歌迷,想想貓王的歌迷,想想弗雷迪?摩克瑞(皇後樂隊主唱)的歌迷……我想,如果我是他們的歌迷,如果他們現在還活著,哪怕他們已經垂垂老矣,哪怕他們已經不能發聲……隻要他們舉辦一次演唱會,那麼哪怕是在天涯海角,我也會追到他們的演唱會的現場,不為別的,隻為親眼看到年輕時候的偶像能夠鮮活的在看台上出現!”
說到這裏,狄克在心裏默默的念叨了一個名字——黃家駒……
“狄,你說得沒錯!”約翰遜興奮的拍了一把狄克的肩膀:“就是這樣!雖然我們已經老了,可是在整個澳大利亞……我們的號召力卻依舊是頂尖的!”
“哈哈,沒錯,我想我們要想辦法辦一次演唱會了……布賴恩,你還能夠堅持四個小時的演唱嗎?我倒是覺得,我彈上四個小時的吉他,那是一點問題都沒有!”馬爾科姆?揚哈哈大笑著對約翰遜說。
“哪怕嗓子嘶啞了,我也會把四個小時唱完的!”約翰遜似乎年輕了十歲一樣,神采飛揚的說。
他們並不是缺錢,要靠這樣的一場演唱會來斂財,實際上他們的CD銷量一直都非常的好,哪怕他們接下來什麼都不做,也足以讓他們能夠過上無比優厚的生活,獲得無比好的物質享受,然而對於他們這種曾經風光無限的人來說,現在的沉寂,卻是他們絕對不能忍受的!
如果說歌迷去參加現在的他們的演唱會,是為了找回以前的一份回憶的話,那麼他們舉辦這次演唱會,同樣會是找回他們回憶的一個途徑!
給他們出了一個這麼好的主意的狄克,成了他們心目中的好朋友,接下來的時間裏,一個二十歲出頭的年輕人,五個四五十歲的大叔,一同交杯換盞的喝了個不亦樂乎,喝到高興的地方,五個人就帶著狄克直接上了吧台,在塞給酒吧的老板一筆小費之後,曾經名震整個澳大利亞的AC/DC樂隊開始了自己的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