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樓梯最後幾梯時,理智與情感交織著,矛盾著,心跳,頭昏,恍恍惚惚猛然雙腿軟得像棉花一樣,咚的一聲坐下站不起來了。坐在樓梯上,思前想後,千絲萬縷,百感交集,欲哭無淚。猛然轉念與其回四川再入火坑,不如追求一線曙光!頂多苦到像雙親和從前那些鄰居們似地做小工,當苦力,也得養活家人。或者到工廠去做湖絲阿姐。何況自己受過教育,有文化!必須堅決,必須再次跳出火坑!刹那間如急雷閃電,雙腿忽然起立。

這是董竹君後來在自傳中的一段描寫,那一刻千回百轉的猶豫,那一刻破釜沉舟的決絕,她作出了平常女子無法作出的選擇——放棄苟且偷生的安逸生活,自食其力謀求新生!

麵對態度堅決的董竹君,夏之時惱羞成怒,可他再怎樣發作,對於已經不再愛他的董竹君來說,再也構不成傷害了。

一個女人,若還有愛,便有軟肋,男人若不懂得珍惜,以愛為借口去傷害,輕易會讓女人遍體鱗傷;可若女人已經不愛,便堅硬如鐵,男人再想欺辱,隻能是枉費精神。退一步海闊天空,而當女人發現退讓仍然擺脫不了痛苦的泥沼,她會決然轉身掙逃,一個轉身,天地迥然,她選擇了,從此不願回頭。

董竹君就是這樣的女子,寧為玉碎,不為瓦全,她在婚姻中忍過、讓過、哭過、勸過,承受了種種,待她意識到這些都不能喚回愛人的良知、獲得他的尊重與愛惜時,她就決然離開,縱使他挽留,也絕不拖泥帶水。

董竹君決意離婚,夏之時不同意,但同意分居五年,想讓董竹君嚐嚐人間疾苦,回頭向他乞憐。可是,他想錯了。1934年,五年分居期滿,當夏之時勝券在握地來見董竹君時,哪想到董竹君態度依然堅決。

覆水難收。愛亦如是。

(一)分居時候,講好按月彙貼孩子的生活費用,然而五年來未見分文。孩子父親是有錢人,不要再像以前那樣不彙分文,讓孩子們長大成人,隻知其母不知有父。(二)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我若有個意外,請求他念兒女骨肉,夫妻多年情分,繼承我的願望培養她們大學畢業。此外沒有別的條件。

離開他就好,別無所求。

不要以為每個女人都是物質的,那些因貪圖物質享受而對男人委曲求全的女人,本身就是廉價的。董竹君用實際行動告訴夏之時,她曾經愛他,是愛他的正直熱忱,不是愛他良好的家世;她決定離開他,不會拿破碎的婚姻當砝碼,從他那裏分取財產,她從來都是自立自強的,從來不需要搖尾乞憐,她在精神上是獨立而堅強的,他沒有任何理由輕賤她!

至此,夏之時後悔了,他落淚了,可是,他再也留不住這個曾為他夙興夜寐、傾心付出的女人了,他愚蠢地用冷漠、自私傷害了這世上曾對他最忠誠、最摯愛的女人,他痛失了上天賜予他的珍寶,再也得不到她點滴的眷顧!

這一段情,至此,以離婚終結。

事後,夏之時花樣百出地折騰,想逼迫董竹君服軟認錯,不過全都白費心思。董竹君以堅韌的毅力,獨自帶著孩子們謀生,即便顛沛流離步步維艱,也絕不屈服,她以強大的精神力量和前瞻的經商頭腦經營著生活,一次次化險為夷,一次次艱苦創業,幾番榮辱、幾番跌宕,她用自己堅強、自由、勇敢的足跡譜寫出了一段巾幗不讓須眉的壯麗人生!

1950年,董竹君將錦江餐館和錦江茶室遷移擴大為錦江飯店,自己擔任董事長兼經理……

……我憎恨邪惡,同情弱小,反對壓迫剝削,渴望平等自由,不斷地追尋人生的價值、意義和真理。我恨人們頭腦裏的“私心”,人類應該換上“公心”,同心同德走向世界大同,齊心協力向大自然索取,以謀求人類真正的幸福生活!人間樂園並非蜃樓,我憧憬著人類未來的美好世界,認識到應自我奮發圖強。

懂得奮發圖強的女人,在愛情與婚姻中保持獨立人格的女人,是女人中的精品。

愛也可以巾幗不讓須眉,若是他已經不值得依戀,就如董竹君般決然轉身,創造屬於自己的精彩,人生苦短,水做的骨肉的女子,原本不必讓自己一忍再忍,終生忍辱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