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以前的同學都覺得我很安靜(我隻是懶得多說話而已...
算了,就這樣,一開始真的隻是為了和那個同事連絡,最後我也不知不覺習慣了,甚至還在那個聊天室認識一名網友
跟他很聊得來,而這麽一聊,竟然聊了一年之久
因為班上的同學或是同事都知道我這人很孤僻,多次邀約被拒絕的情況下也都不會再主動邀我(除了那個同事)
對於這麽多年來,能有這麽一個聊得來的朋友,這就是所謂的”知己”吧!聽說人生隻會遇到這麽一個而已,所以,我主動約對方見麵
碰巧那個人也是住在附近,所以我們就約在隻要是人就絕對會選擇的見麵地點...麥當勞。(據說不管對方好壞,隻要選在個地方,續攤、落跑都很方便~)
...我要是知道對方是那樣的人,說什麽我也一定會拿槍對著那個人掃射100次!!!!!(未完)
<% END IF %>
作家的話:
最近突然想到這個梗,由於我常到”百合會”偶爾當潛水員(這樣很不好...
有篇連載漫畫《犬神同學與貓山同學》受到這部影響,對於將人比擬做貓狗(人類最為親近的寵物前兩位)
非常有愛,因此想嚐試寫寫看
現實中,不管是貓還是狗都非常的討人喜歡>////<希望當大家,養它,就要愛它喔~~
☆、汪貳篇
汪貳篇
我叫潘巧芸,今年19歲。我最重要的部位當然是臉啦!像我這麽可愛,而且臉上總是掛著笑容~
因為媽媽說「芸芸,聽好羅,不管去到哪裏,隻要你微笑看著對方,對方一定不會討厭你的。要記得喔!」所以我看到人總是用微笑來對待別人
果真跟媽媽說的一樣,大家都對我好好喔!會請我吃飯、吃冰淇淋、教我彈吉他、帶我出去玩...
可是啊!也因為這樣,小時後就常常掛彩回家,學隔壁鄰居的伯伯叔叔翹二郎腿、刁牙簽、走三七步,挨棒子便是家常便飯
直到上了高中後,被逼著到女校就讀、學著如何當淑女才有”稍稍”好轉
有一天,考上了離家有點遠的大學
平常爸媽都沒這麽關心的,一聽到我讀那間學校,一開始還強烈反對,才過3天,他們就說會幫我安排住的地方
我想說既然爸媽都開口了,而且會幫我付房租水電瓦斯費,也會提供剛好的夥食費給我
當然也就沒意見了,所以,就在開學前1個月搬了過去
原以為隻要笑臉迎人萬事OK,誰知道我才住了3個月而已
每當我很開心的唱歌或是搬東西時,牆壁組會發出”碰碰碰”的聲音
我一停下手又沒有,我繼續又開始,停下來、沒有,繼續、開始...
有天,我門鈴響了
去開門,結果看到一個留著長發的女人,眼睛爆血絲凶狠狠的盯著我看,我嚇的馬上關上門喘氣
大白天的怎麽有...有異世界的朋友?我沒有認識”那邊”的人啊!
這幾天發出的聲音,該不會...該不會...Oh~NO~~~~~~~~~~~~~~~~~(兩手手掌緊貼住臉頰在屋內奔跑加尖叫、又跑到陽台叫,結果叫到一半看到隔壁有個人蓬亂的長發、咬牙切齒的不知道在念什麽...一手扶著陽台、一手緊握著水管對著我蓄勢待發
這時我對她笑,她不僅沒有對我笑,甚至直接把水對著我噴
我馬上衝進屋內鎖好門靜靜的等待...
過了半小時我在走出陽台看,人已經不在那了,而且太陽也已經下山了
又不放心走出門到隔壁透過貓眼看,黑黑的什麽也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