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時關切的安撫,臨睡前溫柔的吻,最後那個溫暖又安心的擁抱……格裏菲斯對自己的好,比林然更甚。
直到現在奧斯卡才發現,原來格裏菲斯才是自己最在乎的人,而這種在乎,和對林然的在乎有著天壤之別。在乎他的一顰一笑,在乎他的安危,在乎自己在他心目中的位置……
不!不能死!格裏菲斯,我還沒有親口告訴你我對你的在乎,怎麼能就這樣不明不白的死去?!
作者有話要說: 奧斯卡你這是要表白的節奏嗎?
ps:沒人留言總有一種單機的感覺。。。
☆、第十九根骨頭
狼都有很強的夜視能力。
作為一隻混血狼,奧斯卡也算是具備這項技能的。所以奧斯卡睜大了眼睛,小心翼翼的朝著剛剛車子開走的方向走去。
車子是從這裏開走的,那麼就證明離開森林必然要通過這條路。即便嗅不到氣味,即便看不到星光,但是奧斯卡堅信,隻要心裏有活下來的希望,就是最好的導航。
奧斯卡的步子放的很輕,雖然他不知道那個鷹鉤鼻男人是不是在嚇唬他,但是還是小心為妙。可是很快,他就發現那男人並不是在騙他。
隻見前方一百米左右的地方,突然出現了一片星星點點的光亮,像螢火蟲一般,在黑夜中格外耀眼。奧斯卡知道,這是狼。因為那些閃爍,和他初次見到格裏菲斯時眼中的光芒一樣幽深。
奧斯卡站在原地不敢動了。
以他的估計,在他的麵前至少有十多頭狼。而這種狼,沒有狼人的思維和情感,眼中隻有滿滿的殺戮和血腥。如果這十多頭狼一起撲上來,自己一定會屍骨無存。
奧斯卡深吸了一口氣,發現自己竟然沒有想象中那麼緊張害怕,在遇到危險並且沒有依靠的時候,往往會激發身體最底層的理智,或許這就是死到臨頭的冷靜吧。奧斯卡認真分析了他現在的處境。打不過這些狼,在叢林裏迷失了方向,唯一有可能走出去的路還被狼群堵死了。
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的道理奧斯卡明白,他最終目的是走出這片迷失森林,但是首要前提是活著。與狼群麵對麵純粹是以卵擊石,所以現在能做的就是在森林裏找個地方躲起來,等狼群離開之後,再想辦法盡快找到出路。
於是奧斯卡便不再繼續向前,而是調轉方向向身後去。可是走了沒幾步,奧斯卡發現事情根本不像他想象的那麼簡單。因為自己麵前,是另一群眼睛閃著幽光的狼。
如此看來,自己是徹底被狼群包圍了,腹背受敵插翅難飛。眼看著周圍的狼群正一點一點的向自己逼近,奧斯卡雙腿不禁顫唞了起來。
麵對一場必敗的戰鬥,麵對一場以寡敵眾以卵擊石的戰鬥,奧斯卡沒有辦法再保持冷靜了。他畢竟隻是一個從小就備受嗬護從未遇到過突發狀況的溫室花朵,如今,卻要像一個戰士一樣,真正麵對戰場上的血肉模糊。
格裏菲斯,我該怎麼辦?原來真正在死亡逼近的時候,我根本沒有辦法依靠自己的力量拯救自己,原來一切都是紙上談兵,沒有你,我果然還是那個一無是處的廢物狗,我不配得到你的關懷……奧斯卡頹喪的跌坐在地上,突然之間,懷裏似乎有什麼東西掉了出來。
是手槍!是瑞麗送的那把手槍!
“你的身體情況不允許進行過激的格鬥,所以用槍是最好的保護自己的方法……”格裏菲斯的話回蕩在奧斯卡的腦海,手槍!即便自己力量很弱,但是還是可以借助武器保護自己!
奧斯卡激動的站了起來,撿起手槍瞄準正在逼近的狼。經過他的觀察,此時他正站在狼群的夾擊之中,全部的狼加起來至少有三十隻。而自己的手槍由於體積的限製,隻有二十發子彈。在自己一發不漏全部射中的情況下,還是會剩下十多隻狼。不過現在已經沒有時間考慮剩下的狼該怎麼辦了,眼下能打死一隻是一隻,剩下的狼,酒隻能但願它們受到驚嚇而逃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