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法律規定不得移轉的債務,例如,因扶養請求權而發生的債務,僅可由第三人代為履行(即履行承擔),而不得以合同義務移轉合同於第三人。
第二,性質上不可移轉的債務,除非經債權人同意,否則不得移轉。這種債務是指與特定債務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聯係的債務,其他或者以特定債務人的特殊技能為基礎,或者以特別的人身信任關係為基礎,需要債務人親自履行,因此不得移轉。例如,以某著名演員的表演為標的的債務,以及委托合同中受托人的義務。
第三,債權人和債務人特別約定不得移轉的債務,原則上不得移轉。但這種特別約定也可因債權人同意債務人移轉債務而失其效力,此時債務人移轉債務的行為和債權人同意移轉的行為,可視為他們取消該約定的行為。
第四,合同中的不作為義務,隻能由特定合同關係當事人承擔,而不能移轉他人。
(三)須存在合同義務移轉的協議
合同義務移轉,須由當事人達成移轉的協議。該合同義務移轉協議的訂立有兩種情況,既可以通過債權人與第三人訂立,也可以通過債務人與第三人訂立。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訂立合同義務移轉協議的,欲發生債務移轉效果的,尚需債權人的同意。債權人與第三人之間訂立合同義務移轉協議的,可認為債權人已經同意由該第三人履行債務,因此債權人與第三人之間訂立的轉讓協議,一旦成立即生效。
(四)須經債權人的同意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義務的移轉不同於合同權利的轉讓,必須經債權人同意。由於合同關係通常建立在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履行能力有所信任的基礎之上,如果未經債權人同意而將債務移轉於第三人,該第三人是否有足夠資力和信用履行債務,往往不能確定,債權人的利益也就難以得到保障。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不受債務人和第三人之間的合同義務移轉合同的影響,我國《合同法》第84條規定合同義務的移轉需經債權人的同意。如果未征得債權人同意,合同義務的移轉無效。債權人的同意可以采取口頭形式或是書麵形式。如果債權人沒有明確表態,但是已經將第三人作為其債務人向該第三人主張債務履行的,可以推定債權人已經對合同義務的移轉表示同意。
此外,根據《合同法》第87條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法律由此方麵要求的,應遵循該規定。
三、合同義務移轉的效力
第一,合同義務全部移轉的,債務人脫離債務關係,第三人成為新的債務人,取代原債務人而成為合同關係的當事人,新債務人直接向債權人承擔債務。如果新債務人不履行或是履行不當的,債權人隻能向新債務人而不能向原債務人請求債務的履行或是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合同義務部分移轉的,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關係當中,與債務人一起成為合同關係的主體,與債務人一起向債權人承擔債務的履行。具體第三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債務份額按照合同義務移轉協議的約定處理。約定有份額的,按照彼此的份額向債權人承擔相應的責任;沒有約定或是約定不明的,視為債務人與第三人為連帶債務,向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法律規定不得移轉的債務,例如,因扶養請求權而發生的債務,僅可由第三人代為履行(即履行承擔),而不得以合同義務移轉合同於第三人。
第二,性質上不可移轉的債務,除非經債權人同意,否則不得移轉。這種債務是指與特定債務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聯係的債務,其他或者以特定債務人的特殊技能為基礎,或者以特別的人身信任關係為基礎,需要債務人親自履行,因此不得移轉。例如,以某著名演員的表演為標的的債務,以及委托合同中受托人的義務。
第三,債權人和債務人特別約定不得移轉的債務,原則上不得移轉。但這種特別約定也可因債權人同意債務人移轉債務而失其效力,此時債務人移轉債務的行為和債權人同意移轉的行為,可視為他們取消該約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