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節(1 / 2)

是家長理短,和國際新聞的關係不大;但深夜談話節目就是針對國際新聞,同時各主持人的嘴皮子也越發毒辣起來;周日談話節目的風格介於日間談話節目和深夜談話節目之間,通常是一個比較大的話題進行討論。

當然,最能體現各家電視台新聞節目實力的是新聞雜誌節目,這類節目不僅是艾美獎評委的最愛,也是號皮博迪獎的重點關注對象。abc電視網有《夜線》和《20/20》兩檔新聞雜誌節目;擅長體育節目的nbc電視網也有《日期線》一檔新聞雜誌節目;而靠做新聞節目出身的cbs電視網則更是坐擁《48小時》、《60分鍾》和《cbs周日早間新聞》三檔新聞雜誌節目;此外作為公共服務的公共電視網也有《前線》一檔新聞雜誌節目;而fox和we這兩家後起之秀則完全沒有製作新聞雜誌節目的能力。而在這所有的新聞雜誌節目裏,《60分鍾》自然是資曆最深且公信力最高的新聞雜誌節目。

《60分鍾》自1968年9月24日開播以來,就秉承節目必需精益求精的態度。能在這檔節目露臉的主播、評論員和記者,哪個不是業內從業數年的精英分子?而且《60分鍾》的主播可不僅僅是主播,他更是這檔節目的製片人和責任編輯。所以《60分鍾》每個主播都給這檔節目留下了不可磨滅的痕跡,而這次負責采訪傑德的主播正式1991年接手《60分鍾》的萊斯利斯塔爾。她與1996年加盟節目的鮑勃西蒙組成了《60分鍾》現任的責任編輯團,而且她也是《60分鍾》啟用的第一個女主播。

和別的女主播不同,萊斯利是一個非常客觀理性的人。她的采訪會留足給被采訪者發言的時間,但是同時她的記者團卻會挖出許多和采訪者所述不同的內容。她的風格雖然不是那麼咄咄逼人,但卻經常讓很多人下不了台。但饒是如此,每年還是有無數人求著《60分鍾》能夠采訪自己一回。可萊斯利卻極少專訪別人,即便偶爾專訪也會被剪輯得隻剩下十幾分鍾而已。

cbs《60分鍾》的錄製現場絕對是傑德見過最簡陋的地方,仿佛就是隨便在攝影棚裏找個角落,然後架上燈光就開始錄了。整個錄製現場大概就能容下四、五個人罷了,而燈光師和攝像師又站了絕大多數,所以等於傑德必須單獨麵對萊斯利了。美國人的采訪是絕對不給大綱的,主播們一般是想到哪就會問到哪,尤其是你的痛腳。

“謝爾曼先生,您打算和科隆博先生移民英聯邦國家,是否代表你對美國國內的同誌平權運動已經感到絕望?”萊斯利一上來就丟出一個讓傑德很頭痛的問題。

“是的,我的確對國內的同誌平權運動感到有些失望。”傑德沒有掩飾自己的想法,“雖然同誌平權運動最早發源於美國,但時至今日,我們的國家又做到了什麼了呢?聯邦政府還在將《捍衛婚姻法案》當做根本,而超過一半的州裁定同性婚姻是違法的。我想知道的是,是誰賦予了政府這樣的權力?婚姻原本是兩個相愛的人一種結合形式,這是上天賦予我們的基本人權,而政府卻說他們有剝奪這種人權的權力。如果國父們知道的話,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從墳墓裏爬出來將《獨立宣言》丟到這些立法者的臉上。”

傑德頗為尖銳的回答讓萊斯利頓時起了興趣,對於一場采訪來說,如果僅僅隻采訪者的主動,而被采訪者卻回避的話,那麼采訪就沒了任何意義。萊斯利的提問足夠刁鑽,而傑德的回答也足夠尖銳。作為美國自由派的精英分子,傑德從來不掩飾他在社會運動和政治活動上的立場,尤其是財大氣粗的他更是各類平權運動的主演讚助者。剛剛那段傑德嘲諷美國國會的話放出去一定會得到美國平權分子的歡呼,當然也少不了極端保守派的詛咒。萊斯利繼續問道:“不可否認的是,我國是一個將基督教作為基本道德規範的國家。《聖經》裏可是將‘一男一女的結合’定義為婚姻,而同誌的結合似乎不符合這條吧?”

“我的天,斯塔爾女士!”傑德驚歎道,“我覺得我們現在應該去美國國家博物館將美國權利法案的原文拿出來到節目上讀一遍才行,《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全文似乎是‘國會不得製定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伸冤的權利’吧?而在1947年的‘艾弗森訴教育委員會案’中,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休戈布萊克閣下裁決道,‘政府和教會之間必須樹立起一道彼此分離的牆……這堵牆,必須固若金湯。我們不能絲毫違反這個條款。’所以,用《聖經》來約束我們的行為,這簡直是對美國政治體製和美國憲法的最大嘲諷!”

“那麼謝爾曼先生認為《捍衛婚姻法案》是對‘第一修正案’的違憲咯?”萊斯利問。

“不,我更認為是對‘第五修正案’的侵犯。”傑德反駁道,“‘第五修正案’中有關正當程序條款的原文表述是‘不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被剝奪生命、自由或財產’。但是對於同誌族群來說,他們並沒有經過任何形式的法律程序就被告知他們的婚姻權是不存在的。同時我也認為《捍衛婚姻法案》對‘第十四修正案’所涉及的‘平等保護條款’也有所違背。我們不能在我們的國家裏製訂這樣一種法律,一方麵保護某類人的權利,另一方麵卻取消另外一類人同樣的權利,這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