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那個挺拔俊逸的輪廓在漆黑的天花板上重現,他一手拿著紅酒杯,一手撐在欄杆上,修長的雙腿如同瀑布一般傾斜到地板上。
夢裏,她又夢見十二年前第一次在教室外的走廊裏遇見他。
那天她遲到了,氣喘籲籲地踩著鈴聲三步並作兩步地躥上四樓,抬眼,望見他那兩條修長雙腿隨意地立在地上,一隻胳膊肘撐著欄杆,一手拿著相機拍河對岸的景致。
他回過頭來,看著她,用口型告訴她:老班已經在班上了!
她點點頭,好奇地上下打量他,問:“轉學生?”
他伸出手來:“我叫任良思。任意的任,良知,思考。”
她不好意思地伸出手去輕輕搭上,那是她第一次拉起出拉自己爸爸以外的男性的手,對握手禮,她還很不習慣。
可他對握手似乎很在行,不輕不重地握住,從手心傳遞著一種力量和熱度,一直傳達到她的心底,上下那麼不急不緩地晃了兩下,她的心也就那麼隨之上下跳了兩下,不急不緩。
“我叫黎漫,黎明的黎,三點水的漫。”
他忽然笑起來,露出六顆潔白的牙齒,嗓音好聽得如同中提琴那般:“長夜漫漫後的黎明之光啊!”
作者有話要說: 某任是很貼心的!他這麼貼心,冒泡吧,冒泡吧,對小香也貼心一點!
☆、心門再啟03▃思▃兔▃網▃
第二天黎漫起了個大早,天蒙蒙亮,就到廚房裏熬粥去。下樓的時候似乎見著隔壁那位穿著運動服的背影了,不過一閃而過,廳裏暗得很,看不真切了。
白色的運動衫,挺拔而俊逸的輪廓比昨晚還要清晰,周邊暈開一圈清晨青藍色的光暈,好像是從天上飄來的謙謙公子,讓人浮想聯翩。
黎漫一邊熬粥一邊回想著。看樣子他是有晨跑的習慣,什麼時候正式打個招呼才好,畢竟要在人家這裏住三年呢,雖然是房東的孫子,那應該也算房東吧?
黎漫從冰箱裏又拿出一些蔬菜,香菇,胡蘿卜,洋蔥,還有包菜。她把它們統統切成小丁,打了四個蛋,想做蛋蔬菜煎蛋。她看著胡蘿卜,忽然想起來,以前那家夥吃午飯的時候總是把胡蘿卜絲,一根一根地挑出來。開始黎漫還逼著他把胡蘿卜絲吃下去,後來幹脆放棄了,把他挑出來的統統吃掉。
應該不會這麼巧吧?結果等自己發現的時候,她居然已經下意識地做了兩份,一份是加了胡蘿卜的,一份是沒加的。歎口氣,寫了張便簽條:左邊加了胡蘿卜,右邊的沒加,喜歡的話我下次再做。
這時候看到昨晚便簽上自己隨手翻譯的句子:“心有靈犀!”
下邊又多了一行瀟灑的字跡:“驀然回首,我從未離開。”
天哪,還能這樣翻譯?to look beyond what you see,因為一直站在身後,所以沒看見麼?
黎漫把火爐關掉,盛了碗粥,自己把早飯吃了。本來想著能跟晨跑回來的“隔壁先生”打個招呼,看看時間差不多了,那先生還沒回來,不打算等下去,上樓換衣服。
等她下樓的時候,居然發現餐桌上的蛋已經被吃掉了,而且是兩份都吃掉了,桌上是一張便條:“味道很好,謝謝。”
今天仔細瞧了瞧,剛勁有力的字跡,一絲不苟的筆鋒,起承轉合相當到位,卻透著瀟灑飄逸,不像一個剛剛從國外回來的人。
天靈,歐陽天靈。黎漫想起這麼一個人,初中跟自己關係很好的一個男生,很會寫毛筆字,那時候她生日,他還送了她一副字:萱草淩霜浥露香,祝君年年顏笑開。
當時那家夥還把文房四寶搬到學校來,鄭重其事地像表演一樣寫下那副字,送了黎漫,好不拉風!那是唯一一次黎漫鬧出八卦緋聞的事件,可惜不到兩個禮拜,大家就頹然地沒有興致了。
至於為什麼,黎漫自己也不明白,她總是被排除在八卦之外,從小到大,一向如此。
黎漫洗掉盤子,聳聳肩,喃喃:“還有一份是婆婆的!怎麼都吃掉了!”看來明天要做更大份一點才好,男人的食量果然不能小覷。
那天下午,黎漫早早回了家,想著要能和“隔壁先生”碰上就好了,可惜“隔壁先生”那晚偏偏遲遲未歸,等黎漫都睡得迷迷糊糊了,才隱約聽到門外的走廊傳來的響動。
黎漫下了床,手還沒碰到自己的門把,就又縮回來了。
現在去敲門?跟他說隻是想要打個招呼?或者問他明早想吃什麼?說自己為了打這個招呼等到夜裏將近十二點半還沒睡?
不是吧,黎漫,你腦袋裏到底怎麼想的?明早再早點起床,爭取能“恰好”碰上他。
可是黎漫第二天就後悔了,起的太早了。睡不著覺一大早起床澆花的婆婆,看到她一個人坐在客廳,早飯已經做好了擺在桌子上,正哈欠連天地看著書。
冬天,早上六點,窗外還是漆黑一片,餐廳裏沒開空調,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