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
方糖已經約了司權燁在民政局門口見麵。
民政局這地方,最引人詬病的一點,就是這登記結婚的,與登記離婚的,往往在一個大廳裏,隻是窗口不同而已。
每一對新人登記結婚的時候,那就是興高采烈,喜氣洋洋的。
但登記離婚的時候,就鮮心平氣和的。
撕逼無處不在,工作人員照例還要調解調解,試著給夫妻雙方台階下,能挽回一對算一對。
可偏偏,能領情的不多。
結婚的一對對,忍不住就要往那邊斜眼,總覺得離婚部門是比結婚部門更神奇的所在,而當他們一旦走到離婚的這個窗口前,往往就會將自己當初領結婚證時的那份心情全然忘卻。
司權燁沒有想過繼續和方糖過,但卻也沒有想要和方糖離婚。
他總感覺離婚是一件不太好的事情。
又或者說,他其實更喜歡踐踏倫理道德,總覺得有一個妻子放在身邊,然後在和不同的女人曖昧,那種感覺格外的與眾不同,就像原本隻是一點點激動,有妻子在身邊後,他就會變得熱血噴張。
但是奈何方糖的態度太過強硬。
方糖自然是一分一秒一時一刻也不想和司權燁繼續過的。
當然,她也為了不落人話柄,惹人詬病,特意調查了自己處於第二人格時期,司權燁的所作所為。
如若司權燁真的有且僅有藍影一個女人。
她或許不會這麼咄咄逼人。
她可以讓司權燁作出選擇,會讓男人提出離婚,哪怕不能繼續在一起生活,兩個人還可以因為孩子的麵子,不撕破臉皮。
畢竟說起來,她也確實是在司家做了三十年的米蟲。
就算這後麵十幾年是由自己的兒子在供養,前麵也確實是司權燁在養著她的。
如果不是司權燁做的太過分,看在這三十年的關係上,方糖也不可能逼迫著司權燁來民政局。
她其實也知道司權燁的那些齷齪心思的起源。
無非是結婚之後發現她並不是個雛,或者說,他還能看出她生過一個孩子。
女人生過孩子,身體的器官也會相應的發生一些改變,一個有經驗的男人能夠看出來,也很正常。
如果可以,方糖也從沒有想過要藏著掖著,當初,她選擇被催眠,也不過是為了逃離,逃離無能為力被別人操縱命運的感覺。
當然,如果時間可以倒流,她可以重新再選擇一次,她或許會更加慎重,不會輕易的嚐試,變成另外一個人。
因為在30年的時間恍如黃粱一夢。
等她醒來,那些記憶都不複存在,也就是說,那三十年她活著也等於沒有活。
她或許享受了生活,或許不勞而獲,但終究沒有給她的人生留下半點意義。
那是屬於第二人格的一生,而第二人格並不是一個健全的人格,那樣的一生沒有意義。
或許,對於她這樣的人來說,安樂沒有意義。
既然是天選之女,她應該就為了白家那些無辜枉死的女孩,以及自己後輩的命運,去抗爭吧!
戰鬥。
哪怕最終的結局是敗,是死,也好過碌碌無為的過一生。
她回到海城來之前就已經想好了未來的路要怎麼走。
身處這個漩渦,是無法逃脫的,就像,她的一個兒子愛上了另外一個白家之女,哪怕決定了這一生不生兒育女,卻依然無法擁有那個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