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信用卡欠款利息20%,你還敢亂花錢麼?
簡七讀財小夥伴喵七君,個人投資者,發布於
第一個問題:除非有意提高額度或者實在沒錢可還,否則盡量避免分期還款。
前兩天收到一條短信,乍一聽很吸引人,“現在本行推出白金分期信用卡,有機會獲得超過6萬元信用度”。“分期”這兩個字卻打消了我的念頭。
為啥?這就要說說信用卡貸款的利息計算方式了,以我最熟悉的招行為例(親身吃過苦的人啊),其他銀行大同小異。接下來和大家說說沒吃過虧的人容易對信用卡產生的一些誤解:
“免息”僅在你按時還清欠款的情況下才有效,否則,就是日利息0.05%(年化18%,且月複利),且還要繳納為最低還款金額未還足部分的5%、且10元起步的滯納金。
例子:招行卡11日出上個月的帳,如果我4月12日消費了10000元,5月28日還款日忘了還款,即使是29日立刻想起來還款,我要還多少利息呢?
1.一旦逾期,就無任何免息期
0.05%*10000*(5月29-5月28)=5塊錢?錯!你以為銀行免息的羊毛是這麼好薅的咩?
正確的計算是:0.05%*10000*(5月29-4月12日)=235元!!
如果你過了第二個記賬日6月11日都沒有還,6月28日你認為你需要還的利息是多少?0.05%*10000*(6月28日-4月12日)=385元麼?錯!
2.欠款利息是按照月複利來計算的!
第二次計息日6月11日的欠款本金已經變成了10000+10000*.05%*(6月11日-4月12日)=10300元!
所以,正確的計算是:300(第二個記賬日前利息)+10300*0.05%*(6月28日-6月11日)=300+87.55+387.55元!
如果你7月11日還沒還?那麼就繼續月複利計算!
3.還有滯納金!
有的銀行是60天後才計算滯納金。招行是第一次未還款後計算滯納金,一次性費用,最低還款金額未還足部分的5%、且10元起步。
一般招行的最低還款額為總欠款額的10%,所以欠了10000元的話,最低還款額就是1000元,那麼5%就是50元。
所以,如果你不幸地在6月28日才想起這件事情,那麼你需要額外再支付的費用一共是:
50+300+87.5=437.5元!!相當於20.7%的年化利率!差不多是4倍於現在各種貨基寶寶的收益!
所以得出一開始的結論,除非有意提高額度或者實在沒錢可還,否則盡量避免分期還款。
4.如果一直拖欠,甚至會影響房貸申請!
央行的個人征信體係裏是有完整的商業信用卡的信用信息的,如果逾期不還比較嚴重(拖個1年神馬的。。。),你可能連房貸都申請不到,要5年的良好信用記錄才能申請貸款,這也是群裏小夥伴的真實經曆。
第二個問題,如果你真是為了有意提高額度,應該怎麼做呢?
還9500,再把500分期付款,每期繳納最低還款額,避免無謂的滯納金出現,就可以以較小的利息換取額度提升的機會了。
什麼?怎麼提升?分期按要求繳納了之後,打電話給你的信用卡中心去申請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