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樣的狀態下生活了十幾年,沒有被逼瘋也沒有徹底屈服,已經很難了。好不容易再次見到父母,大概以為父母會支持她、和她站在一邊,卻偏偏被父母送了回來,這大概才是把駱駝壓死的最後一根稻草。
把她送回來的她的父母又是以什麼樣的理由……已經是別人的媳婦、在別人家也生活了這麼長的時間?要是真的不情願怎麼會給人家生孩子還生了幾個?既然都有好幾個孩子了,還能丟下孩子不管嗎?為了孩子也應該回來?
裴薇想過了一圈,最終把焦點定格在“孩子”身上。她看向李芸,雖不確定,但仍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問李芸說,“是因為孩子嗎?”可是,裴薇拿不準,李芸是真的舍不得這幾個孩子,還是被逼得沒有辦法舍下。
時下的社會現狀依然是,放棄自己孩子的母親是不合格的,孩子是母親的責任,連自己的孩子都能不要的母親不配做人。這樣的情況延伸到未婚女性身上,就演變成不想要孩子的女性是不完整的、沒有意義的。
裴薇的話太一針見血,真正戳到李芸最不願意被提起的那些東西。因為季萌的話被刺激的她,情緒變得更為激烈,她惡狠狠的瞪著裴薇、瞪著眼前這些在她看來,生活無憂、幸福快樂的人。
“孩子?憑什麼?”李芸痛聲叱問,別開臉又低下頭誰也不看,繼續詰問,“憑什麼我一定要對這幾個孩子負責?你告訴我憑什麼?是我想生下他們的嗎?是我願意生下他們的嗎?”
想起自己經曆過的那些被毒打、被囚禁、饑寒交迫的日子,她忍不住渾身發抖。就算是現在這樣的生活,都是她卑微乞求才得到的,而曾經她明明可以輕鬆過上遠比現在這樣好千倍百倍的生活。
她覺得委屈,覺得難以忍受,以致於根本控製不住自己的眼淚。她始終想不明白,為什麼她被強、奸才生下來的孩子,她必須得負責不可?為什麼拋棄他們,她就是活該成為罪人?為什麼沒有人想一想她有多痛苦?
麵對這幾個孩子,她隻會日日夜夜想起那些屈辱的生活,想起自己經曆過什麼樣非人的遭遇,想起那些無數個恨不得自殺算了的瞬間……她已經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非要堅持活下來了,還不如死了一了百了……
“我為什麼一定要為了他們?他們是人,我不是嗎?他們無辜,我不無辜嗎?是我做錯了嗎?是我不對了嗎?我拋棄他們,我不要他們,我就不是人了嗎?”李芸的話一字一句清晰的傳到幾個人的耳中,其間含著的沉重意味讓人沒有辦法多說一個字。
李芸嚎啕大哭,蔣芳和季萌都跟著小聲啜泣,但是當她們再開口說願意幫助她的時候,並不相信他們的李芸直接揮起手中的鋤頭趕人了。到這個時候,已經沒有辦法繼續說下去了,蔣芳連忙帶著裴薇他們先走。
回蔣芳家的路上,夕陽西斜,天色漸晚,四個人看著皆心思沉沉。在路上碰到了一個背著手、橫著臉的矮瘦中年男子,氣勢不強、做派倒很足,他喊住蔣芳,直接板著臉問她,“這些人是你朋友?”
臉色微變的蔣芳連忙賠笑,“村長,對啊,都是我的朋友就來咱們村子裏隨便看看的,待會在我家吃完飯就回去市裏麵了。估計我媽也做好飯了,村長,要不然幹脆去我家喝碗酒?”
“我今天不去了,我還趕著回家吃飯看我的小孫子。”村長擺擺手,指了指季萌脖子上掛著的相機,又問,“來看看,怎麼還帶著家夥呢?該不會又是什麼……”
知道他指的是記者,季萌揚起笑臉主動說,“叔叔,我看這裏風景真的很好,就隨便拍了兩張,我喜歡擺弄這個,就是自己隨便玩玩。”她說話真誠,鼓鼓的臉頰,一笑起來很討人喜歡。
那村長大概覺得不好多說,沒有怎麼為難就放過了他們。錯開了以後,蔣芳卻變得有些憂心,被村長撞見了,李芸又是那個反應……說不好明天會變成怎麼個情況,她擔心李芸又會被為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