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總覺得,大凡能夠認真讀一讀本書的讀者,是一定能夠發現本書的這種“力求”特征的。當然,新的未必就一定是好的,也未必就一定是對的。因而對我在此提出的有些觀點,肯定是可以“仁者見之以為仁,智者見之以為智”的。譬如,我在本書中所極力強調的,那一關於書法藝術與文字書寫以及性質與其相類的“帖學”與“碑學”,原本是美學性質完全不同的兩種東西,從而應該嚴格區分其美學界限而絕對不能一視同仁的主張,與當今書壇的流行觀念便是涇渭分明的。因此,對我的觀點的任何程度的“不同的聲音”,都應該說是“意料之中的事”。真希望我們的書壇,能夠認真地思考一下筆者在這方麵所提出的一些問題。這實在是一些關係著書法藝術的性質與未來的不容忽視的問題。
當然,也無可諱言的是,本書中的“新論”,是較多地散發著傳統書論的古色古香氣息,而極少涉及近些年來頗為時尚的屬於西方美學思潮的新方法與新觀念的。因而這樣的“新論”在那些時尚的、新潮的人們的眼裏未必能算得上什麼“新”,這應該是意料之中、不難理解的事。而本書之所以並不豔羨與追求那種時尚與新潮性質的所謂“新論”,並不是因為筆者對西方美學中的那些“新東西”不熟悉,而是因為在筆者看來那樣的純屬“西方性質”的“新東西”,並不能真正解決中國傳統書法的“老問題”。長期以來,筆者始終堅定不移地認為,中國書法是中國傳統文化的藝術結晶,因而中國書法中的藝術與美學的問題,隻能在傳統文化這個大前提之下來思考與解決。在這個過程之中,對西方美學與藝術中的一些合理的、有益的東西,是可以進行適當的、為我所用的參考與借鑒的;但試圖運用西方理論來歪曲與改造中國書法的任何做法,則都是緣木求魚、毫無意義的。
另外,本書雖緊緊圍繞“新論”這個中心展開,但卻涉及整個書學理論的方方麵麵,因而其各個篇章之間的聯係就顯得頗為鬆散。這使得本書在許多方麵都顯得有些像“論文集”,而與通常意義上的“專著”有所不同。就連筆者自己,對此也是頗費了一番思量的,但最終還是覺得它那較為鮮明的專題性,是使它可以有別於通常意義上的“論文集”的。而且在我看來,更為重要的問題是這“新論”本身是否真的是“新”的。如果這“新論”真的是“新”的,則它無論是作為專著還是作為論文集,便都會有價值、有意義;如果這“新論”並不是“新”的,則它無論是作為專著還是作為論文集,便都將沒有價值、沒有意義。總之,在這裏最終起決定作用的,還是內容而不是形式。專著與論文集這兩種形式本身,並沒有高、低、貴、賤之分。
最後須指出的是,本書是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至今先後十餘年的時間裏斷斷續續寫成的。在這個過程之中,它曾於2001年至2003年被立項為寧夏社會科學院科研規劃項目;2004年底至2006年底又被立項為國家社科規劃項目。毫無疑問,無論從精神上還是從物質上講,這對本書的撰寫與完成都具有不容忽視的重要意義。另外,本書中的大多數篇章曾在《書法藝術報》及《中國書法學報》等報刊發表過,因而也曾因刊載之需求被不同程度地刪改過;有的篇章甚至被“照抄”式地剽竊過(如《天分功夫學養》一文)。因此,最終成書,我在對全書進行統籌安排的同時,也進行了一些內容與文字的補充與修改工作。我所期望的,是讓讀者能夠最大限度地看到我的思想觀點的真實麵貌。
尹旭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因此我總覺得,大凡能夠認真讀一讀本書的讀者,是一定能夠發現本書的這種“力求”特征的。當然,新的未必就一定是好的,也未必就一定是對的。因而對我在此提出的有些觀點,肯定是可以“仁者見之以為仁,智者見之以為智”的。譬如,我在本書中所極力強調的,那一關於書法藝術與文字書寫以及性質與其相類的“帖學”與“碑學”,原本是美學性質完全不同的兩種東西,從而應該嚴格區分其美學界限而絕對不能一視同仁的主張,與當今書壇的流行觀念便是涇渭分明的。因此,對我的觀點的任何程度的“不同的聲音”,都應該說是“意料之中的事”。真希望我們的書壇,能夠認真地思考一下筆者在這方麵所提出的一些問題。這實在是一些關係著書法藝術的性質與未來的不容忽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