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還是小豆豆
樓上那個六歲的小男孩豆豆常來自己買零食。這天豆豆手裏攥著兩角錢,東看西看一陣,問阿姨夠不不夠買一個棒棒糖。她喜歡這個孩子,就二話不說,把售價五角的棒棒糖賣給豆豆了。
後來這孩子經常來買這種棒棒糖。因為他發現兩角錢在別的地方根本買不來它。
每次看見孩子這麼高興的樣子,她也就很愉快,一直就把這賠本的生意做了下去。直到豆豆上了學,不再喜歡吃這種東西了。
從此以後,她就漸漸淡忘了這件事。可是這個男孩兒卻始終將此事放在心上。略微懂事了一些的他,忽然在某一天明白了是怎麼回事。他覺得自己“騙”了小賣店阿姨很多錢,再也不敢去買東西了。等他長到十三四歲,青春期的時候,他仍然時常想起這事。但這時的情緒很奇怪,不再感到對不起這個阿姨了,進而又覺得這個女人那時就是純心在耍弄他!於是依然不去這小店買東西。看見這女人也不再搭理。
大約在這時候,他家買了新房子,搬到別處去了。偶爾,比如在買東西時,他還會想起來,但已經越來越淡然了。
後來他上了大學。後來出了國。在國外有了職業,還經常在兩國之間做點貿易……跟各種各樣的生意人打交道,總是讓他想到,這些人沒有小時候那位賣糖果的阿姨可愛。錢賺得越來越多,也經常想起他還“欠”著許多買棒棒糖的債,總想有個機會把它還了。
於是在一次回來做生意時,他特意趕到“故居”去。那棟樓依然還在,隻是已經顯得老舊甚至破敗。小店也在,一位老太太坐在裏麵——仔細看去,正是當年的阿姨。
他在那瞬間很激動,上去就拉住老太太的手。老太太被嚇了一跳,可也沒太驚惶——這小店沒什麼可搶的……
他就說:“不記得我了?兩毛錢一根的棒棒糖有嗎?”
“我的天啊,小豆豆,你都這樣了!”老太太果然想起了他。
一番催人淚下的敘舊之後,“小豆豆”開始“還願”——拿出一把鈔票“乞求”老太太收下,以了卻他多年的心願。
老太太卻不好接受,反複說:“你來看我就是我最高興的事了……”
而他也是不達目的誓不罷休……
“要不——”老太太的眼睛忽然放出光來,“把這些錢捐給咱們社區吧。我正競選居委會主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