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節(2 / 3)

逃出生天的HAHA之後又找到一份,任務完成80%。

“現在要用戒指嗎"六人都聚在一起。六人商量一番,決定“召喚”金鍾國。

六人一起下到一樓,到達“監獄”前。眾人很是奇怪為什麼bigbang和鄭智慧聚集在一樓。

“好好看著,看誰會怎麼過來。”大成衝著大家喊道。

六人一次做動作念口訣,把金鍾國“召喚”過來。金鍾國正和劉在石一起,突然被帶走,覺得很是奇怪。

金鍾國被帶到後,六人和他說了是“召喚”後,金鍾國無語地笑了。

“我要是有那種能力都不好意思用。”眾人看了六人又一遍的演示後,李光洙好笑地說道。

就這樣,能力者被解決掉了。

之後的劉在石和HAHA很輕易地被撕下名牌。

因為RM成員們上半場贏了,下半場Bigbang他們贏了,一比一平手,所以來個加時賽。

最後,太陽和Gary一對一單挑。太陽躲在Gary身後,趁Gary不注意撕下了名牌,取得了最終勝利。

(權誌龍番外)

我叫權誌龍。

不過,現在的人們更熟悉的是我的藝名——G-Dragon。

我在很小的時候,就對音樂很感興趣。當時我和其他幾個小朋友在一起,以小ROORA組合出道。即使那個時候很小,但是我至今不會忘記我第一次站在蠶室演唱會的舞台上。即使我隻是一個小小的表演嘉賓,但是我依舊很是興奮。自從那時起,我就暗暗的下定決心,總有一天,我會站在屬於自己的舞台上。

我從9歲的時候在S&M公司開始學習舞蹈。我以為我會一直留在S&M公司練習,直到有一天我會出道。

但是有一天,我無意間聽到Wu-Tang Clan的《CREAM》。我深深地被震撼到了。那帶有節奏和韻律的rap,讓我躍躍欲試。經過很久的練習,我發現我對於rap還是很有天賦的。

就這樣,我被賢石哥相中,進入了YG公司,開始了我長達6年的練習生涯。

在這裏,我認識了我第一個最好的兄弟董永裴。(PS:確實是董而非東,韓國是沒有東姓的)我們一起長大,一起坐著地鐵,一起在練習室流汗。每當我們之中有人感到累了,有放棄的念頭時,我們都會互相鼓勵著。

練習是非常辛苦的,白天上學,不上學的時候就跑到公司練習。練習很累了,白天上課的時候,自然就沒有精神聽講了。嗬嗬,其實我考上大學,很多原因都是因為我是個藝人吧。

每天,我的生活都是無聊乏味的,除了上學就是練習了。但是,突然有一天,我遇到了一個人。

她很好看,笑容十分燦爛,就像陽光一樣融化了我因為每天忙碌而冰封的心。

她大我兩歲,但是我卻從來不喊nuna,隻是喊她的名字。她糾正我多次,但是我隻喊她的名字,久了,她也就懶得糾正了

我曾經很多次暗暗向她透露自己對她的喜歡,不知道她是真不明白還是假裝不知道,我們之間一直維持著朋友的關係。我沒有向她表白,就是擔心萬一她拒絕了我,我們之間就不可能像現在這樣了。↙思↙兔↙網↙

就這樣,我喜歡了她兩年。

但是,有一天,我去她的學校找她時,卻發現她和一個男生很是親密。她看到了我,對那個男生說了些什麼,男生走了,她向我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