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奘所譯《瑜伽師地論》,奠定了法相惟識宗的理論基礎。法相惟識宗的判教所依經典為印度瑜伽行學派的“六經十一論”。“六經”即《華嚴經》、《解深密經》、《如來出現功德莊嚴經》、《阿毗達磨經》、《楞伽經》、《厚嚴經》;“十一論”即《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大乘莊嚴論》、《集量論》、《攝大乘論》、《十地經論》、《分別瑜伽論》、《辨中邊論》、《二十唯識論》、《觀所緣緣論》、《阿毗達磨雜集論》。窺基根據玄奘意見,糅和印度瑜伽行派著名十師對於世親《唯識三十論》之注釋,編纂《成唯識論》,為該宗代表著作;又作《成唯識論述記》、《樞要》等加以發揮。

法相唯識之學曾盛極一時,其介紹和運用的因明學,促進了本宗學說的流傳,使中國成為研究因明學的第二故鄉,對後世具有很大的影響。公元653年,日僧道昭入唐從玄奘學法相宗義,回國後以元興寺為中心傳法,稱南寺傳;公元716年(一說717年),玄肪人唐從智周學法,回國後以興福寺為中心傳法,稱北寺傳。日本法相宗是奈良時期(公元710—794年)、平安時期(公元794—1192年)最有勢力的宗派之一。

華嚴宗

創始人法藏(公元643—712年),因受武則天賜號“賢首”,故亦稱賢首宗。

華嚴宗以《華嚴經》為依據,在三論宗、天台宗、法相唯識宗及地論師、攝論師等前人學說基礎上,發展形成的一個思想體係。杜順(公元557—640年)被追認為初祖;二祖智儼(公元602—668年)著有《華嚴孔目章》、《華嚴五十要問答》、《華嚴一乘十玄門》,對後世影響較大。三祖法藏著作主要有《華嚴經探玄記》、《華嚴經旨歸》、《華嚴經文義綱目》、《華嚴策林》、《五教章》、《華嚴經問答》、《華嚴經義海百門》、《華嚴金師子章》等等多部。該宗對《華嚴經》有深人的研究和精辟的闡發,宋、元以後各代對此之學說均有所弘揚和進一步的闡發。

智儼門下新羅人義湘將華嚴宗傳人新羅,稱海東華嚴宗初祖。曰本天平十二年(公元740年)新羅僧人審祥到日本宣講華嚴宗義,傳法於日僧良辨,以奈良大寺為根本道場,開創日本的華嚴宗。

律宗

律宗創始人為唐代道宣(公元596—667年),佛教史學家,他主要研習和傳持戒律,故名律宗。又因道宣常住終南山研究、弘傳戒律,世稱南山律師,該宗亦稱南山律宗。部派佛教形成後,各部派對釋迦牟尼在世時製訂的各種戒律,理解不盡一致,所流傳的戒律也有差異。道宣曾從北魏慧光三傳弟子智首受《四分律》義,認為《四分律》從形式上看屬於小乘,但從內容上看當屬大乘。從律文中找出例證,說教眾生“自利利他”,共成佛道等。律宗典籍通稱“四律五論”。“四律”即《十誦律》、《四分律》、《摩僧柢律》、《五分律》;“五論”即《毗尼母論》、《摩得勒伽論》、《善見律舭婆沙》、《薩婆多論》、《明了論》。其中戒律原則主要依據《四分律》,故又稱四分律宗。

玄奘所譯《瑜伽師地論》,奠定了法相惟識宗的理論基礎。法相惟識宗的判教所依經典為印度瑜伽行學派的“六經十一論”。“六經”即《華嚴經》、《解深密經》、《如來出現功德莊嚴經》、《阿毗達磨經》、《楞伽經》、《厚嚴經》;“十一論”即《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大乘莊嚴論》、《集量論》、《攝大乘論》、《十地經論》、《分別瑜伽論》、《辨中邊論》、《二十唯識論》、《觀所緣緣論》、《阿毗達磨雜集論》。窺基根據玄奘意見,糅和印度瑜伽行派著名十師對於世親《唯識三十論》之注釋,編纂《成唯識論》,為該宗代表著作;又作《成唯識論述記》、《樞要》等加以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