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名偵探,大家腦子裏最先閃過的是不是柯南呢?嗬嗬,那個原本高大帥氣的工藤新一,雖然被壞人變小了身體,卻依舊能漂亮地解決各種疑難案件,真的很厲害哦。寫偵探小說和動漫作品的有很多,偵探故事像一塊心靈磁鐵,能把我們不由自主地“吸”到案件和問題裏,和主人公一起思考,一起推理,享受頭腦風暴的樂趣。最終懸念揭開,真相大白,猜對的讀者一定喜不自禁,大喊:我太有才啦!而仍然一頭霧水的某某(比如陽光姐姐)就會“哦”的一聲:原來是這樣。
清清故事裏的福爾摩斯,可以說是最早出現在小說裏的名偵探啦。大家知道嗎?福爾摩斯係列的作者(你能說出他的名字嗎),曾是英國的一名醫學博士,他的第一篇福爾摩斯故事曾經被雜誌社退稿哦。所以陽光姐姐覺得,隻要是有興趣,誰都可以寫小說,哪怕暫時沒有人說你棒,有什麼關係呢?通向成功的第一級階梯,叫“嚐試”。
9歲的清清同學,就大膽地嚐試了偵探小說的寫作方法,還加入了“時空穿梭”等科幻元素,陽光姐姐很欣賞呢。更讓我欽佩的是,小作者一定仔細閱讀了福爾摩斯原著,把《四簽名》裏貝克街的偵探小隊也寫進了故事裏,還讓主人公們和隊長傑克交上了好朋友。我們想寫出和別人不同的小說,就要多看些不同種類的作品。像清清這樣,在“福爾摩斯”這個古舊的瓶子裏,放進了一束鮮活的想象之花,就成為了獨具一格的美麗風景。
丹菲說,“讓福爾摩斯先生和他的小分隊去21世紀過春節”,聽起來很有趣的樣子……我很期待清清能在續篇裏寫上這個故事,大家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