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也嚴格禁止不具有“村民”資格的城鎮居民申請農村宅基地。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第(十)項的規定,禁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審批製度,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
《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46號)第三部分第(二)項規定,嚴格執行城鎮居民不能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住宅的規定。對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住宅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的,不予受理。
3.農村婦女在申請宅基地方麵與男子是否享有同等的權利?
【法律解答】《憲法》第33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麵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32條規定,婦女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補償費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麵,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據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政府不能因為某農戶沒有男丁而剝奪或者限製婦女在申請宅基地方麵的權益。
4.沒有子女的農民夫妻能否申請宅基地建房?
【法律解答】《土地管理法》第62條第1款規定,農村村民一戶隻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麵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沒有專門針對沒有子女的農民夫妻是否有權申請宅基地的規定,但是隻要他們符合本省市規定的申請宅基地的條件即可,也就是說,沒有子女的農民夫妻如果沒有宅基地使用,當然可以申請,法律不會因為其有無子女而考慮是否批準其申請宅基地。
5.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方案是否應經村民會議討論?
【法律解答】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9條的規定,涉及村民利益的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事項時,村民委員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亦可辦理。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7條規定,村民會議由本村十八周歲以上的村民組成。
召開村民會議,應當有本村十八周歲以上村民的過半數參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所作決定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通過。必要的時候,可以邀請駐在本村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群眾組織派代表列席村民會議。
因此,對於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方案應在村民會議討論後實行,同時,召開村民會議決定本村宅基地使用權方案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形式進行。
6.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的麵積是否不受限製?
同時,也嚴格禁止不具有“村民”資格的城鎮居民申請農村宅基地。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第(十)項的規定,禁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審批製度,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
《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46號)第三部分第(二)項規定,嚴格執行城鎮居民不能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住宅的規定。對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住宅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的,不予受理。
3.農村婦女在申請宅基地方麵與男子是否享有同等的權利?
【法律解答】《憲法》第33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麵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32條規定,婦女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補償費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麵,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據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政府不能因為某農戶沒有男丁而剝奪或者限製婦女在申請宅基地方麵的權益。
4.沒有子女的農民夫妻能否申請宅基地建房?
【法律解答】《土地管理法》第62條第1款規定,農村村民一戶隻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麵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沒有專門針對沒有子女的農民夫妻是否有權申請宅基地的規定,但是隻要他們符合本省市規定的申請宅基地的條件即可,也就是說,沒有子女的農民夫妻如果沒有宅基地使用,當然可以申請,法律不會因為其有無子女而考慮是否批準其申請宅基地。
5.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方案是否應經村民會議討論?
【法律解答】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9條的規定,涉及村民利益的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事項時,村民委員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亦可辦理。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7條規定,村民會議由本村十八周歲以上的村民組成。
召開村民會議,應當有本村十八周歲以上村民的過半數參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所作決定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通過。必要的時候,可以邀請駐在本村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群眾組織派代表列席村民會議。
因此,對於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方案應在村民會議討論後實行,同時,召開村民會議決定本村宅基地使用權方案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形式進行。
6.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的麵積是否不受限製?
【法律解答】《土地管理法》第62條第1款規定,農村村民一戶隻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麵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