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姿開始以女友的姿態關心楊傑,幫他打點。楊傑回過神來後委婉地提醒她自己的身份,拒絕了她。她仍不死心,開始散布謠言,給他妻子打騷擾電話。“小三”總是被人們唾棄。一次她在街上遇到了他的妻子,兩人發生了爭執,大打出手。聞訊趕來的楊傑心疼地查看妻子傷勢,當著眾人罵了柳姿一頓,然後頭也不回地走了。領導也找了她談話,要她注意影響。事情鬧大了,柳姿的父母也趕了過來。老人家老淚縱橫:你要當“小三”,我們就和你脫離關係!
愛不是理由,不能因為你愛對方,你就可以為所欲為。永遠別忘了,愛情是雙方的,需要兩個人相互尊重和相互體諒。柳姿愛楊傑,難道就可以因此而抹殺他妻子對他的愛嗎?她覺得那位妻子無權獨占楊傑,於是心理失衡,拚命去搶,結果自己聲名狼藉,還連累了父母。其實,她又何嚐有權利去獨占楊傑?換個角度,如果那位妻子是柳姿,她又該怎麼想?她還會覺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對的嗎?在任何情況下,愛都不是傷害別人的借口。
混淆:錯把傾慕、同情當愛情
愛情與同情,就像沙子和金子,雖然混在一起,但我還是分得很清楚。
——梁思成
小葉是一個善良心軟的男孩,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碰巧救了想跳河自殺的女孩小書,兩人相談之下,竟“天涯同是淪落人”,都失戀了,於是彼此安慰,彼此鼓勵,重新振作找到生活目標,再度快樂起來。小書很感激小葉的救命之恩,於是常常到小葉家裏幫忙做家務,照顧小葉的父母,小葉也利用休息時間探望鼓勵小書,感謝她對自己家裏的幫助。小葉是把小書當妹妹看待,但是小書卻不然,她受傷的心靈在小葉的安慰下重新燃起了愛火,她死心塌地地把小葉當未來的丈夫。小葉發覺後委婉地表明兩人不合適。可是小書卻認為日久必能生情。後來,小葉在單位上認識了小江,兩人“相見恨晚”,小葉覺得這才是自己想要的愛人。小書知道後跑到小葉家裏尋死尋活,還跑到小葉單位上去罵小江。小葉的父母也表示隻認小書這個媳婦,小葉要是不和小書結婚,他們就和小書一起去死。孝順的小葉沒辦法,隻有含淚同意。
小葉是一個可憐的角色,他的軟弱在於“孝”,他怎麼能把一輩子的幸福建立在“愚孝”上。可是故事裏最該檢討和反省的是小書,她不該傻到把“同情”當做“愛情”。要知道,愛情和同情是不同的,況且當小葉坦白他愛的對象後還死纏爛打,強求一份不屬於自己的愛情,不是自討苦吃嗎?即使她擁有了“葉太太”的名分,但是丈夫並不愛自己,每天在家裏唉聲歎氣,思念心裏的那個人,夫妻倆同床異夢,就這樣生活幾十年,能獲得真正的幸福嗎?要知道,同情與欽慕都不是真正的愛情。兩者是不能混淆的。
那麼怎麼區分兩者呢?什麼樣的感情屬於同情和傾慕?什麼樣的感情才是真正的愛情呢?冰心曾說過:“人的左手是愛情,右手是同情,人一生走在自己的路上不斷地在左右播種,那麼當你到達終點的時候,你會發現你的人生大道上開滿了絢麗繽紛的花朵,而在有的時候同情與愛情並沒有什麼區別。”這實際上指出了愛情與同情之間的關係,兩者是獨立的個體,互相聯係而又有區別。
《聖經·羅馬書》12章15節的經文對同情是這樣解釋的:“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它的意思就是說當別人遇到喜樂和哀哭的事情時,我們肯站在別人的立場上,肯感受別人所感受的,能快樂別人所快樂的,傷心別人所傷心的,就叫做同情。同情同時包含了憐恤和不嫉妒。所以同情中一定有愛存在,但不一定是愛情的愛,也許是關愛的愛。你沒有那樣的愛心會去同情一個人嗎?我想不會吧。愛是同情的輔助劑,同情中有了愛會讓這種情變得更好,也有可能讓這種情變成愛情。但愛情中就不能有同情的存在了,愛情是人與人之間的強烈的依戀、親近、向往,以及無私專一並且無所不盡其心的情感。愛一個人就不能有同情,愛就是愛,愛是沒有同情可說的。如果在愛中有了同情那就是雜質了,會破壞愛的本質,讓愛變質。同情與愛情是相生的,愛情卻與同情是相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