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不變的態度衝昏了頭腦,美目眯起,一字一句,“我、不、想、結、婚!”
我、不、想、結、婚!!!
夜重日抬眼正視到她的不情願,上挑的鳳眼直直地看向了氣急敗壞的人,麵無表情,“上個月28號晚上,夜姿酒店的走道。”
花童鞋色膽包天對某位霸王硬上弓(未遂)的時間和地點。
於是某隻的氣勢一下子幹癟了下來,風中淩亂了。B、BOSS……你這可以算威脅嗎……太過分了過分了過分了啊啊啊嗷……
對麵的夜重日聲線沉穩,“那麼,我們可以討論婚期了。”
小人物對大BOSS,其實輸贏很分明。
作者有話要說:不發文的日子裏,挖了好多坑,結果把自己給埋了……
於是,勞資雄起了!!!
☆、第二章
第二章
(1)
花涼人童鞋曾一度覺得自己不是花老娘親生的。
最直接的證據就是名字。
同樣是龍鳳胎,伯伯家的姐姐叫花娉婷,弟弟叫花詩律,自家的那隻小弟更是被全家當成祖國紅花心肝寶貝兒的叫著,名為花映紅是也。隻有她,多次抗議未果,‘涼人’之名從小到大不知為她招了多少白眼唾沫,老娘都死活不改。
所以某隻在五歲的時候就學會了在風中吊嗓子,大街邊聲淚俱下,哭得肝腸寸斷,“小~白~菜呀~,地裏~黃~呀~”惹得路人紛紛駐足圍觀,心酸的丟幾個小錢——直接導致的結果就是讓某隻越唱越歡,後來還用這意外的小錢作為離家出走的經濟支撐,在外晃蕩了大半年(捂臉,此人離家出走有前科,BOSS大人要保重……)。
再來就是長相。
雖然不是同一年生的,但好歹也是同一月份同一時刻,花映紅小臉蛋長得如花似玉,她的卻那般清淺寡淡。雖然也稱得上清秀,但是在花家良好基因的映襯下卻還是差遠了。
如果隻是這樣也沒什麼關係,男女本來就不好相比。
真正讓她心碎的,是自己中學暗戀的對象對她視若無睹,卻偏偏把花映紅那廝當作女生追了好一陣子。
什麼是杯具,差不多就是這了。
長大後花童鞋悲催的心思總算消停了些,想幸福地過自己的小日子,結果花女士花老娘小手帕一揮,就幹淨利落的把她打包送人了。臨別雖說還是有照顧了一下自己的慈母形象,哭得那叫一個肝腸寸斷、死去活來,卻還是不忘左手一個剝好了的水煮蛋壓眼皮,右手一瓶眼藥水補充淚源……
於是這涼薄的場麵一下子就刺激到了某隻久遠的記憶,花童鞋當場淚奔,大聲哭號,“小~白~菜呀~,地裏~黃~呀~”
直到被她家的親親BOSS帶走。
至此,花童鞋徹底結束了自己自由可貴的單身生涯,投奔到婚姻的墳墓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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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法律上的合法同居者回到了自己的私人空間,夜BOSS似乎並沒有什麼多餘的情緒。淡淡地將花童鞋未來要熟悉並永久生活的地方大概指了遍,夜大BOSS就去了書
房,繼續自己放置了一個下午的工作。
如果這就是新婚之夜的話……
還真是符合夜大BOSS一貫的作風。
看著自家老板在書房裏工作的認真神態,深知他‘不把該做的事都做完是不會休息’的工作狂屬性,花涼人總算是放下了心頭的一塊大石。
將帶來的行李安置好,再衝了一個澡,某童鞋才有心思整理今天一天所發生的詭異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