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間

文/盧振海

這天下班後,我因事到朋友家裏小坐。臨走的時候朋友忽然想起什麼似的,對我說:“你等等你等等,有好東西給你。”轉身從房間裏拿出一條香煙塞到我懷裏:“拿回去抽。”我一看,是好煙,便問他:“冒牌貨?”朋友笑著說:“你怎麼會這樣想?”我照直說:“否則你幹嗎無端地送我這麼好的煙?”朋友說:“我下決心戒煙了。這是戒煙前買下的,做個順水人情吧。”我這才明白過來,邊從褲兜裏掏錢邊說:“戒了好戒了好,這煙算是轉讓給我吧。”朋友一把按住我伸往褲兜裏的手:“我這是送你,不是找買主。你可以拒收,卻不可以付錢,明白了嗎?”我知道朋友曆來是說一不二,便說:“好好好,我收下,我收下。”朋友這才把按在我褲兜的手收了回去。

回到家裏剛坐下,我便將朋友送的煙拆了封,從中取出一包,抽了一支橫放在鼻子跟前聞了一下——好煙,果然是好煙!接下去我還不急於點火,而是拿著煙盒仔細欣賞。突然,我發現煙盒裏麵分明夾帶著什麼東西,把錫紙包裝撕開一看,是一張印製精美的硬質小卡片,上麵印著“祝君中獎——請憑此卡片到當地任一家煙草專賣店領取現金300元”的字樣,我起先還不大相信,反複看了幾遍後,還給煙草專賣店打了個電話詢問了一下。得到證實後我趕緊出門,騎上我的摩托車飛也似的往朋友家裏趕——這300元不屬於我,我要把中獎卡片還給朋友。

朋友有個飯局出去了,我便把中獎卡片交給了他妻子,並把情況對她說明了。朋友的妻子說:“謝謝你,我丈夫能交上你這樣的好朋友,真有福分!”

晚上10點多鍾,我正在客廳裏看電視,門鈴“丁當”地響了。誰呢?這麼晚了。打開門一看,竟是送煙給我的朋友。他進來還顧不上坐下,便從口袋裏把那張中獎卡片摸出來遞到我麵前,說:“拿著,這可是屬於你的。”我說:“這怎麼屬於我的呢?就連那條香煙也是屬於你的呀!”朋友說:“不錯,香煙和300元本來是屬於我的,可我已經送給你了。送給你後,自然就全屬於你的了!”我還是推擋著不肯接。朋友便一把將它插到我的睡衣口袋裏,又說:“我這是還你,不是送你。你可以扔掉,卻不可以拒收,明白了嗎?”說完便轉身走了。

朋友之間就是如此,平平淡淡,真真實實,很瑣碎,也很容易讓人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