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魔獸(1 / 2)

眾人哈哈笑,跟著錘了西爾維斯特幾下,卻得到跟雷姆一樣的反應,最慘的一位,連連呼痛。

西爾維斯特氣鼓鼓的說道:“我才是最疼的,好不好。你們叫什麼疼。”

心底,他也覺得奇怪,他覺得眾人的拳頭,好像是給他撓癢癢一般。

“我們要不要捕一些小東西,晚上來吃啊?總是吃幹糧,嘴裏有總寡淡的感覺。”

奧斯頓人的生活,在別的村莊,已經是富裕生活。

奧斯頓人知道,想要保有這樣的生活,就必須把奧斯頓領保護住。

或許很少見到人,沿途走山裏的野獸見到五人小隊,都想上來挑戰看看,能不能吃到這五個大野獸的肉。

前麵野獸受到的教訓,好像不會教給後麵的野獸。

幾個人,在接連戰鬥下,也感到疲憊。再也沒有心思聊天講話。

“可惡,這隻雷姆獸把我的衣服弄破一個大洞了。”

“誰的衣服沒有大洞?”多魯馬有氣無力的回道。

“可是我的洞在屁股蛋上……”

“哈哈哈,沒有成為露鳥俠就很不錯了。”

“靠,小心,這隻會吐冰箭,快躲。”

可惜,冰箭有人天女散花,噴的到處都是,多魯馬和他旁邊的人,沒有躲開,肩膀和腰部中箭。

西爾維斯特和雷姆見到對方沒有繼續吐箭,掄起刀子,就砍了過去,最後還是另外人飛來的一隻箭,結果了這隻魔獸。

“我們發了,打到一隻魔獸。賣出去可值錢了。”

“別賣了,剝皮去骨,我們五個自己吃了吧!暫時不會有商人過來的。附近的街市也關閉了。”

“媽媽的,要是我們奧斯頓領有自己的街市就好了。”

“吃了,魔獸肉吃了有好處。”

“都是銀子啊!”多魯馬嘀咕道。

“不然,問出箭的人有什麼意見,他給魔獸致死的一箭,他有權決定。”

“剝皮去骨,把肉吃了。皮帶回去,還能賣。也不重。”

隻是一天下來路程卻沒有前進多少。

“領主大人一個人,一天半能夠到火窟嗎?會不會火窟不是我們要的地點?”傍晚聊天時,雷姆對火窟是不是目的地,有點質疑。

“山裏的能走的通的道路很多。也不是隻有領主大人一個人進來。還有很多繳錢進山的人。領主大人雖然禁止火係高級魔法師進來,但是對其他人沒有禁止。隻是不準超過六個人的團體進來。

反正,常常有人走的,就會形成道路,我們就按著道路走就好了。

也省得自己路。”

西爾維斯特說道。

平地活動習慣的人,很容易忘記山上是沒有道路的。

道路存在的目的是溝通,但是山上要跟誰溝通?鳳凰?鳳凰能飛,根本不用腳。

火窟已經是附近比較有名的一個地方。

火窟對奧斯頓領人來說,是一個曾經發生愛情悲劇的地方。

至於故事怎麼傳開的,卻沒有人知道。

火窟的名字,卻讓西爾維斯特聯想的鳳凰,鳳凰身體總是喜歡發出火焰。於是他開玩笑的問道:“火窟會不會是鳳凰居住的地方?”

眾人哈哈笑,跟著錘了西爾維斯特幾下,卻得到跟雷姆一樣的反應,最慘的一位,連連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