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節(2 / 3)

隻不過今天蘭姐這麼一安排,又讓思寧覺得自己之前那麼想蘭姐真是有點對不起她。她忽然記起第一天遇到蘭姐的時候。那次她為了獎金去參加歌唱比賽,但結果是獎金沒拿到,離得獎名次還差了那麼一點,當她垂頭喪氣地退場,卻在出口遇到一個女人,那女人眼眶有點紅,說話卻很冷:“你的聲音很好,隻是缺點專業上的培訓,跟我簽約,我可以幫你。”

大概是獎金的事情讓思寧太過灰心了,她甚至連想都沒想就問:“跟你簽約的話,我能拿到多少錢?”

當時蘭姐跟她保證隻要她聽話,一個月的房租還有各種用費不用愁之外還能賣一兩件名牌衣服,買一兩隻名牌包,而且未來她的收益會成倍數增長。

當時頭腦一熱,思寧跟蘭姐來了這家公司。她覺得慶幸,還好蘭姐不是騙人的,不然她指不定是被人賣了還在指望那人能給自己工資呢!

想到這裏,思寧突然問了一句:“蘭姐,當時你為什麼會想簽我,那時候我也不是唱得最好的一個,也沒拿什麼獎。”

蘭姐上上下下掃了她一眼:“你胸大,看著也不精明,看著就很好簽的樣子。”

思寧無語,蘭姐分明是在說:你個胸大無腦的。

蘭姐卻有一天晃神,當時她急於爭業績,所以大規模簽人,在思寧之前簽過不少素質不過關的人,當然思寧那時候的質量也不過關。蘭姐自己也不知道那時候怎麼就衝動簽下了她,她唯一知道的是,那天在聽思寧唱歌的時候,自己哭了。因為思寧唱了一首《聽媽媽的話》,唱得並不好,原曲適合男性嗓音,她又不懂編曲,因此唱起來技術不過關。但是卻別有一番滋味。讓蘭姐一下子想起了自己的孩子,看著她唱歌,仿佛看到她的孩子。

蘭姐當時就想:哪天能聽見我孩子唱這首歌給我聽呢?於是聽著想著就哭了,就衝動之下簽了。

所以啊,簽下左思寧,純粹是那首歌惹的禍!

兩人說說鬧鬧很快到了導演下榻的酒店,卻不想酒店的前台不讓兩人進去,蘭姐提到說已經通過工作人員跟導演約好了。稱職的前台還是不允許,義正言辭地說:“沒有接到顧客的通知,我們不能擅自放行。”

因為導演住的是酒店的總統套房,酒店對此類客戶都萬分重視,基本上將他們保護得嚴嚴實實的,避免有心人士借機靠近。

蘭姐來氣了,又開始打電話聯係工作人員,想請工作人員跟導演說一聲她們人到了,想問導演什麼時候有空能見一見。

工作人員甩給她一句:“你誰啊,導演是你相見就能就見的嗎?”說完就掛了電話,之後再打過去就直接是關機的狀態。

蘭姐牙齒緊咬,呼吸急促:“什麼人啊,約好的竟然又臨時變卦了,給他們點臉色還真就蹬鼻子上臉了!”她瞥了思寧一眼,“你要快點紅起來,等哪天火了,他們求著我安排和你見麵,我也甩他們一鼻子灰!”

思寧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覺得這事好像有點難度——她不大相信自己能大紅大紫。

蘭姐雖然說得暴躁,但不是會半途而廢的人,既然帶著思寧過來了,就一定要打成目的為止,所以兩人就在酒店的大廳坐著等,一直保持打電話的狀態,想著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打通了。

看著蘭姐忙碌的樣子,思寧有些感動又愧疚。對於自己這樣一個不聽話又賠錢的藝人,蘭姐付出的實在是太多了,她大可以去帶更有潛力更聽話的新人,她大可以端起架子坐在辦公室裏訓訓人,然後一天就過去了,她大可以……可惜她都沒有,她忍住火爆的脾氣,低聲下氣地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