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公共意識?簡單點說就是獨立自由的個體所具有的一種整體意識或整體觀念。更加通俗地說,就是能夠認識到這個社會上不僅僅隻有我一個人或者是幾個人,而是一個整體。我們的言行舉止,不但要符合自我要求和標準,同時還要顧及社會整體的利益。而把屬於公共財物、在危急時刻大家都可以使用的安全錘據為己有,滿足個人需要,顯然就是一種隻顧個人利益而罔顧他人權益、罔顧社會整體利益的做法。

一個具有公共意識的人,意味著他沒有把自己作為一個孤立的個人,而是把自己當做一個共同整體的一員,去發展成員之間的聯係,以這種共同聯係來確定共同的規則。具體到公交車這個“小社會”、“小集體”中,乘客們的共同聯係就是大家都是乘坐同一趟公交車,雖然這個聯係是暫時的,但是在這個“暫時的”時間段內,大家卻要麵對共同的環境、共同的風險,確定共同遵守的準則。

而當某個乘客把安全錘據為己有,則就等於是打破了共同的準則,當遇到突發狀況的時候,大家都將被置於危險境地。由此可見,公共意識雖然看不見,但在社會集體生活中的作用卻極為重要,不可或缺,公交車安全錘丟失隻是一個典型例子而已。如果缺失了公共意識,打破了公共準則,最終危及到的不僅僅是集體的利益,同時也是自己的利益。

——選自苑廣闊《打破公共準則是置所有人於危險之境》,載《新民晚報》(2012年3月17日)

閱讀上文,請分析:

1.何謂“公共意識”?

2.為什麼說打破公共準則是置所有人於危險之境?

3.結合案例分析,公共生活私人化的現象還有哪些?

案例2

司機在公交車起火時用身體堵門保護乘客

2010年11月8日下午3時許,650路公交車行至金花橋的時候,車頭突然開始冒黑煙,黑煙讓整個車廂的乘客有些慌亂,司機劉師傅果斷的一腳刹車,打開車門,大聲喊著“趕快下車。”乘客鮮大姐舍不得自己采購的那幾件貨品,總想拿了東西再下車,劉師傅沒敢讓他們多做停留,將所有乘客平安疏散到了空地。

疏散完乘客的劉師傅拿著滅火器對著車頭一陣猛撲,黑煙好像被壓製住了。看到車子似乎沒事了,好多沒拿東西的乘客又想上車,為了乘客的安全,劉師傅用身體堵在車門口,阻止乘客再上公交車。劉師傅的判斷準確,煙子滅了沒幾秒鍾,車頭突然躥出火苗,讓大家傻了眼。火勢越來越大,幾分鍾後,大家都放棄了滅火,擔心汽車爆炸的劉師傅趕緊把乘客全部疏散到更遠的地方。

昨日下午4時許,成都商報記者在現場看到,公交車已經燒得隻剩下一副骨架。目前起火的原因在等待相關部門的進一步調查。

何謂公共意識?簡單點說就是獨立自由的個體所具有的一種整體意識或整體觀念。更加通俗地說,就是能夠認識到這個社會上不僅僅隻有我一個人或者是幾個人,而是一個整體。我們的言行舉止,不但要符合自我要求和標準,同時還要顧及社會整體的利益。而把屬於公共財物、在危急時刻大家都可以使用的安全錘據為己有,滿足個人需要,顯然就是一種隻顧個人利益而罔顧他人權益、罔顧社會整體利益的做法。

一個具有公共意識的人,意味著他沒有把自己作為一個孤立的個人,而是把自己當做一個共同整體的一員,去發展成員之間的聯係,以這種共同聯係來確定共同的規則。具體到公交車這個“小社會”、“小集體”中,乘客們的共同聯係就是大家都是乘坐同一趟公交車,雖然這個聯係是暫時的,但是在這個“暫時的”時間段內,大家卻要麵對共同的環境、共同的風險,確定共同遵守的準則。

而當某個乘客把安全錘據為己有,則就等於是打破了共同的準則,當遇到突發狀況的時候,大家都將被置於危險境地。由此可見,公共意識雖然看不見,但在社會集體生活中的作用卻極為重要,不可或缺,公交車安全錘丟失隻是一個典型例子而已。如果缺失了公共意識,打破了公共準則,最終危及到的不僅僅是集體的利益,同時也是自己的利益。

——選自苑廣闊《打破公共準則是置所有人於危險之境》,載《新民晚報》(2012年3月17日)

閱讀上文,請分析:

1.何謂“公共意識”?

2.為什麼說打破公共準則是置所有人於危險之境?

3.結合案例分析,公共生活私人化的現象還有哪些?

案例2

司機在公交車起火時用身體堵門保護乘客

2010年11月8日下午3時許,650路公交車行至金花橋的時候,車頭突然開始冒黑煙,黑煙讓整個車廂的乘客有些慌亂,司機劉師傅果斷的一腳刹車,打開車門,大聲喊著“趕快下車。”乘客鮮大姐舍不得自己采購的那幾件貨品,總想拿了東西再下車,劉師傅沒敢讓他們多做停留,將所有乘客平安疏散到了空地。

疏散完乘客的劉師傅拿著滅火器對著車頭一陣猛撲,黑煙好像被壓製住了。看到車子似乎沒事了,好多沒拿東西的乘客又想上車,為了乘客的安全,劉師傅用身體堵在車門口,阻止乘客再上公交車。劉師傅的判斷準確,煙子滅了沒幾秒鍾,車頭突然躥出火苗,讓大家傻了眼。火勢越來越大,幾分鍾後,大家都放棄了滅火,擔心汽車爆炸的劉師傅趕緊把乘客全部疏散到更遠的地方。

昨日下午4時許,成都商報記者在現場看到,公交車已經燒得隻剩下一副骨架。目前起火的原因在等待相關部門的進一步調查。

——選自柯娟《司機在公交車起火時用身體堵門保護乘客》,載《成都商報》(201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