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長了,愛沒了——愛情邊際效應(2 / 2)

阿航才40出頭,已經戀愛無數次,結婚2次,每一次結婚,她都說“這個人就是我的真命天子,這輩子我非他不嫁”。結果總是因為種種原因,要麼是守不住愛情,要麼是她不願意繼續,“我無法和一個我不愛的人生活在一起,一天我都不願意忍受”。於是,每一次的婚姻都是以分手收場。

第一次結婚時,老公是阿航的初戀,兩人從大學開始戀愛,走入婚姻,那時候,一切都是那麼美好,他們有大好的前程,有如膠似漆的感情,有共同的未來計劃。阿航相信,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她的美好生活永遠不會結束。

可惜,人生總是多變故。在她懷孕待產,準備為自己的幸福家庭增添一個新生命時,老公出軌。一瞬間,所有幸福成為泡影。一邊帶孩子,一邊打離婚官司,她對老公所有的愛死在了一次次的法庭交涉上。這期間,阿航和她的代理律師產生了感情。一個在她人生最困難的時刻給予幫助和支持的男子,讓她對婚姻重新產生了期待。

同是離過婚的人,對待感情多了理智,少了激情和甜蜜。阿航覺得這樣也不錯,成年人的感情世界不就應該這樣嗎,隻有20歲的毛頭小夥和瘋丫頭才會整天喊著“愛你一萬年”“我愛你,一輩子”之類的愛情宣言,在30歲的女人看來,那樣的話太幼稚、太傻了。

如果說,濃濃的愛意會被平淡的日子消磨,充滿理性的感情會被什麼消磨呢?過了兩年平淡如水的家庭生活,小心經營,處處算計,阿航開始覺得不甘,眼前的一切,房子、車子、老公、兒子、繼子……一切的一切都很好,可都不是她想要的。一個成熟穩重的男人,可以給她生活的安穩,卻無法讓她的心安定下來。阿航再次選擇了離婚。

告別了婚姻的束縛,作為一個單親媽媽在社會上拚搏,和男人、女人周旋,阿航重新看到了自己的價值。她是一個獨立的社會個體,用勞動和汗水在社會上立足,這些讓她覺得有意義,甚至比愛情來得更讓人開心。對於愛情,阿航已經沒有期待。20歲時,她覺得愛是一切,愛人的世界便是自己的世界;30歲,愛情可以平淡,可以日常,可以波瀾不驚;40歲,阿航和自己談戀愛,她覺得,愛別人不如愛自己,愛自己、愛生活,便是愛一切。

所謂熟悉的地方沒有風景,太過熟悉的人自然無法帶來激情。哪一對夫妻不是從相識到相愛,最終走入婚姻的,卿卿我我總是浪漫的,科學的研究卻從來缺少浪漫。愛情持續到一個時間點後,給人帶來的身心滿足感、快樂感就會下降。心理學研究證明,愛一個人隻有18個月,激烈的化學反應隻在短期內奏效,激情退去,要麼分道揚鑣,要麼過上波瀾不驚的生活,愛情轉為親情。不管哪種方式,消失或者轉化,原來的濃濃愛意都在遞減。

既然愛情存在邊際效應,就不難理解這句“天底下最大的謊言就是‘我隻愛你一個’”;也可以理解,為什麼那麼多人無法在平淡的婚姻中得到滿足,非要找個情人重新相愛不可?而且是不結婚,隻相愛,愛情裏的過來人都知道,相愛容易相處難,和一個相愛的人結婚了又如何,廝守了又如何?時間久了,難免會變成左手摸右手,沒有感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