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第十一節
再次得知魚雷的消息,竟然是他親自打電話給我。
他第一句說:“淩佩,別掛電話,我是快死的人了。”我才聽下去。
原來他在牢裏,已經判了死刑。他十三歲跑到北京以後,跟父母早就斷了聯係,如今混成個死刑犯,思維保守的他們也不會情願再認他。因為每個犯人都有探監和電話名額,他無親無故的也不曉得能再找誰聊聊,就想起了我這個“妹子”。
“妹子,你恨我吧?你肯定恨我。你不用出聲,就聽我說吧。”
他說他的情人一直不理解他為何總是冷落她放她一人過日子,他沒告訴她原本他是準備大幹幾票後就金盆洗手和情人結婚的,結果她竟然偷偷在外麵養小白臉。
“我本來可以殺了林森那小子的,因為當時我已經窮途末路,再搭上一條命也無所謂。”——他說情人死後,他就料定了警察會順藤摸瓜把他找出來,早晚都是死路一條——“可是我沒有,就是為了你。”
他問:“你現在還和他在一起嗎?”
我不明所以地無意“咦?”了一聲,慌忙回頭看,林森還在客廳裏的沙發上待著等我做好飯叫他,便故意把灶台上的火擰大好增加噪音做掩飾。
“不知道你怎麼想的,妹子,丫應該有不少女朋友吧?不過哥幫你卸了條胳膊,燒了。這會兒他身邊應該隻剩你一個了。”說罷,他得意而又殘酷地嗬嗬笑了幾聲,隨後又沉下音說,“你的確也不可能跟他分,畢竟你們初中就在一塊兒了。”
我又疑惑了,但這次忍著沒出聲。
“有件事你可能不知道,本來哥是想收了你的,那天我在校門口堵你,先是遇見了林森,我跟丫講,等你長大了我想娶你做老婆,結果一向怕我怕得要死的丫竟然膽肥了跟老子說你是他的女朋友。我心說老子看上的女人搶你的就搶了,當時就把他帶巷子裏嚇唬他要他跟你分手,他嚇得都快尿褲子了還嘴硬說‘魚雷哥,你不能搶我女朋友’……雖然長得像個娘兒們,但他也真算得上一條漢子。”
他最後問我:“來探監嗎?”
“不。”我冷靜地回答。
他笑了一陣後說:“哥最後還是招你嫌了。好妹妹,永別了。”
掛了電話後,我把灶台的火關上,看見鍋裏的菜都糊了,隻好換了個鍋切了三個西紅柿臨時弄了一道雞蛋湯,然後把菜都端出去。
吃飯時我望著正單手托著碗喝湯的林森,不自覺地脫口而出問:
“要是我不走了呢?”
他抬眼看我,然後放下碗衝我笑說:“那我們就結婚唄。”
“你說笑呢?”
“你說笑呢?”
“是吧……”
“我說笑呢。”他長出一口氣,笑著重又端起湯碗喝起來。
黃昏天空中有延綿如山群的火燒雲,火紅的霞光穿過窗戶燒了進來,一寸寸地燒過我們桌下腳踏的地板,卻帶著冬季猶如海麵般的涼意。它從牆麵傾斜下來,爬過我們的腳麵,越過了我們的身體又繼續向前,好像時光。
無論人世間此刻有多少或紛亂或較勁的心緒,是風平浪靜還是轟轟烈烈,時光它依舊按部就班、緩緩爬行,無論我們向前看或是回頭望,它總是遙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