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拔掉耳機,任憑幽怨女聲唱的“來易來去難去/數十載的人世遊/分易分聚難聚/愛與恨的千古愁……”鑽進我已經哭麻了的腦子裏。
哭得上氣不接下氣的我坐在後座,低著頭捂嘴痛罵那個不知身在何處的大賤貨:“誰他媽叫你愛我了?誰準你愛我了?我說可以了嗎?
去你媽的。去你的吧!林森,你妹的你丫好狠的心啊,你是想搞死我啊,死賤人,死林森,王八蛋,誰他媽求你愛我了?”
沒人知道我在這裏哭,林森不知道,鹿鳴也不知道,車窗外匆匆流過的雲和樹知道,但它們不會懂,也不屑得懂,它們活得太久了,見過太多眼淚,幾百年過後,曾經哭過笑過的人們早已灰飛煙滅,而它們還在看日新月異。
在幾千萬年過後,雲已不再是當初的雲,樹也不再是當初的樹,唯有時光還在靜靜攀爬著新生命新情感輪番誕生的土地。
在那新生小獸腳踏的地表下麵,埋藏了多少千萬年之後還在湧動的情愛,裏麵有我的、林森的、鹿鳴的、墨墨和鄭菲的,大家的,好像金色的命脈,相互糾纏、延展,形成猶如輕聲細語般的風聲。
愛依舊、痛依舊,恨依舊、悅依舊。
人會老,樹會枯,橋會塌,雲會走。
歲月不知愁滋味,真好。
後記
這是我十九歲落地北京後就一心惦記想要寫的書。
最初是用筆寫在A4大的信紙本上,遺失了,在電腦上開始寫是2005年,當時就確定了女主角名字是淩佩,文檔已經丟了,現在能找到最早的文檔是2006年6月3日的,然後是2009年10月14日的,中途肯定還丟了幾個文件。是的,我反反複複寫了好幾次,其中最接近完成度的一次寫了將近五章,都不滿意。
當時的我有些看不上我自己,太年輕了。對於北京,還有人性和愛,與恨,我看得不夠透,現在的我也沒有底氣說已經看透了,因為我知道十年後再回頭,那時候的我一定會覺得現在的我,太年輕了。
我已經出版過很多書,這是我第一次為自己的書寫後記,是的,第一次。
我一旦動情,就容易慌張。
因為《你可以愛我》太與眾不同,我太愛她,我又太恨她,我最想寫的是她,最怕寫的也是她,她就像我心上的倒刺,拔不拔都好痛。
她拿走我太多太多了,八年,我在北京的八年,這裏麵全部的成長、看見、失去、所得、愛與恨、痛和笑,全部的所想所悟,和我遇見的人們,都給了她,這是我的靈魂。我清楚感受到,她撕下了一小片我的靈魂,封存在她的身體裏。
2012年6月5日,我再次嚐試把這本書寫出來,從一開始的掙紮到最後一氣嗬成,我好慶幸自己鼓起了勇氣正視她、完成了她。再重頭看看,我竟認不出自己寫的東西了,抬頭一看,十九歲的我站在遙不可及的地方,有一張那麼稚嫩的臉,我才意識到,哦,是這樣了,許多事都變了,我也變了。
他們現在過著怎樣的生活?又變了多少?淩佩、林森、鹿鳴、墨墨、鄭菲還有郝大偉、董彬、馮俊、貓貓和吳莎莎。他們的其中之一,是我的愛。他們的其中之一,是我的光。他們的其中之一,是我的恨。
他們的其中之一,是我的尊敬、鄙棄、仰慕、輕視、一生至交與最終陌路。他們的存在,比這座又大又塵土飛揚的北京城——在我的心中,要更大、更光怪陸離、色彩斑斕,構成了我生命中很大一部分——有時候,他們扭曲了我,又糾正了我,最後,形成了現在,這樣的一個我。
許多年過去,他們中有人走了,有人死了,有人活得並不快樂,有人卻自始至終都那麼積極、正義,光明磊落得像一座荒原上的燈塔火炬。她是個流著淚的女戰士,她又最脆弱、最渴望愛、最害怕愛——她是淩佩——在與人間分手之前,她記得這一切,發生在四九城裏的愛恨與荒誕、沸點與瑣碎。
這本書的寫作過程就是不斷深入地麵對自己,原來強迫自己看清楚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竟是一件會痛的事。我很怕把自己剖開得太多,血肉露在外麵,多不安。可是我又太想竭盡所能去寫好這本於我來說,已經不單單隻是一個故事那麼簡單的小說,她是很多,是太多……我無法形容的,一個龐大、美麗又複雜的什麼。
我狠心閉上眼把自己撕裂,因為我要對得起他們,對得起曾經相遇的所有人,也要對得起我和這八年來每一天裏的自己。
隨著每一個字撲麵而來的是無限繁雜的情緒,糾纏難理的往事,我張開身體去全力擁抱,我要把我和淩佩他們的青春永遠鎖死在這裏,讓他們永遠也不要老,永遠也不要變,永遠不寂寞。
現在好了,你們在這裏,和我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