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自己鎮定下來,李想坐直身子,麵無表情得直視前方,雙手卻在桌下緊緊交握,冒出一層薄汗。

一邊的楚嶽看著手裏的辯護詞,麵上不動聲色,心中鬆了一口氣,見幾張薄紙之上,法理精辟、論據充足。李想的確沒有讓他失望。

因為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所以並未公開審理。

對方律師抱著一個都不放過的信念,咬住張宇犯包庇罪一點,死不鬆口。

楚嶽抖了抖手中的辯護詞,麵色稍帶不屑,輪到他為張宇辯護時,轉眼又形態從容,神色威嚴,話語清晰簡便,擲地有聲:“從本案事實和情節看,被告人張宇並不知情且沒有實施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暴力等手段。至於包庇罪,張宇犯罪情節相對輕微,屬次要地位,危害不大,且犯罪時尚不足十六周歲,屬未成年人。根據《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和我國對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法規和刑事法律政策,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李想察覺到對麵的視線,抬頭看了一眼,見對麵原告席上的眾人皆一臉憎惡,恨不得將被告這邊的人生吞活剝了。她甚至能聽見他們咬牙切齒地聲音。

李想收回視線,又看了看身邊的楚嶽,因為兩人坐得太近,她突然發現他眉毛很濃,好似遠山一般,微微皺起的時候,看起來很傲慢,舒展時卻又彰顯一種從容的氣度。

楚嶽辯護後,側頭對上她的視線,皺眉:“你在想什麼?”

被他一問,李想倉促收回視線,覺得臉火辣辣得燙,低下頭看桌麵,聽著法官最後的宣判。

張宇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張霖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判七年有期徒刑,並承擔全部民事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約計人民幣九萬八千元。劉華夫婦因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第一章第三、四、五條,第二章第八、九、十、十二條,又涉嫌包庇罪等,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從法庭出來,李想的心情輕鬆了些,但抬眼看見走在前麵的楚嶽,她又覺得有些沒麵子。想解釋解釋,又覺得是此地無銀三百兩,一時隻能放慢腳步跟在他身後,盡量減少自己的存在感。

但楚嶽他顯然不是這麼想,走了沒兩步,突然想起來李想,索性停下腳步回頭看她,語氣倒不是十分生硬:“剛才你在想什麼?”

李想抬不起頭,一股無形得壓迫感將她包裹其中:“沒想什麼。”她也不算說謊,剛才隻是看得有點入神,腦袋裏是空的。

見她不說,楚嶽微微皺眉,半天憋不出來一個字,直接轉身就走。

李想咬著嘴唇,一聲不響得跟在楚嶽身後。覺得自己的自尊一次又一次的受到挑戰。她看著走到車前的楚嶽:“師父,我去一趟別的地方,一會打車回去。”

楚嶽回頭看著她,心裏也冒出一股火,正要開門上車卻又被人叫住了。

“李想姐姐,楚嶽叔叔。”

這個稱呼的年齡跨度過大,一般人根本把持不住。但楚嶽他從小上學就是二班的,於是他從容以對了。

張宇走到兩人麵前,眼睛轉了幾圈,略顯局促:“宋老師說讓我謝謝你們。”他說完回頭看了一眼。

不遠處,宋寧站在陽光下笑看二人,見李想和楚嶽都看向自己,朝他們揮了揮手。

“一會你要去哪?”李想問張宇:“以後住哪?”

說到這個問題,張宇有些沮喪:“宋老師已經跟學校申請過了,會減免我的學雜費並且給我提供一間宿舍。”

“我有時間會去看你,你沒事也多來看看你父母。”李想拍了拍張宇的肩膀:“振作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