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接。吃飯的時候見李想若有所思的坐在對麵不說話,他把果汁往她麵前挪了挪:“在想什麼?”
“我在想宋寧這個案子。”李想沾了口果汁,有些心不在焉。
楚嶽放下筷子,微微挑眉:“這個案子你可以接。”
李想將渙散的視線集中到楚嶽那張白淨的臉上:“實習律師不可以獨立接案子。”
楚嶽無奈的歎了口氣,他以前不帶徒弟就是嫌麻煩,眼下這個麻煩又是他心甘情願自找的,凡事必須鞠躬盡瘁。
“實習律師隻是不能以律師身份代理案子而已,《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話落喝了口茶:“比如律師,比如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再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所以從我國兩大基本訴訟法的規定來看,你完全可以接這個案子。”
李想低了低頭,她現在還處在學院派往實踐派過度的過程中,有些事情的確是太過死板,清了清嗓子:“那宋寧會同意嗎?”
“李想。”楚嶽叫了她一聲,語氣愈發無奈:“你就不能變通變通?你這個年紀的姑娘像你這麼死板的真挺少見。”
楚嶽說的沒錯,李想覺得自己竟然無法反駁,默默喝了口果汁沒說話。
“但是宋寧她的確不會同意。”楚嶽輕輕敲了敲桌子:“你要是想接這個案子的話可以考慮通過我來試試,可我這人做事向來都有意圖。”
李想皺著眉,心裏委實矛盾,像她此時的狀態,幾乎是饑渴難耐的最好寫照,恨不得每天接百十來個案子。握了握杯子:“什麼意圖?”
楚嶽含笑,微微抬了抬下頷:“你說呢?”
李想突然間鬆了口氣,不知道是楚嶽替她找到了台階下又或者是別的什麼。
她盯著楚嶽看了良久:“我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麼。”
“做我女朋友。”楚嶽倒也不掩飾,目光迫人。
李想咬著嘴唇,放輕聲音:“這件事先不要跟別人說,行嗎?”
從沒見過李想這一麵,楚嶽心中一軟,鬼使神差的點了點頭:“好。”
***
接到楚嶽的電話是第二天下午。宋寧剛上完一節課,看見電話上楚嶽的名字時,心裏有些激動,激動過後又不受控製的想起昨天兩人通話時的情景,猶豫片刻後掛斷了電話。
當看到屏幕上顯示通話結束的字眼時,又後悔不迭,想撥回去卻拉不下臉,心想再等等,說不定他還會再打來,但宋寧一直煎熬到下班,手機都沒再響起過。等辦公室的人都下班離開之後,她調出楚嶽的號碼撥了回去。
電話被人接起,楚嶽的心情聽起來似乎不錯:“你說的那個案子我覺得李想可以接。”
聽到李想的名字,宋寧幾乎把嘴唇咬出血來:“她隻是一個實習律師而已,你為什麼不接?”
“沒有理由。”楚嶽聲音帶著笑意:“我也隻是隨口跟你說說,你不同意的話,可以另請律師,那就先這樣。”他說完就要掛斷電話。
“等等。”宋寧急忙開口叫住了他:“你給我個理由。”
楚嶽覺得除了想滿足自己女朋友之外實在找不到其它理由,所以他沉默了。這段沉默卻讓宋寧想的有些多。
她當初能進一中完全是因為楚嶽的關係,依稀記得是她略略跟楚嶽提了提想當老師的事,沒過幾天楚嶽就告訴她可以去學校了。隻是彼時兩人相處,她從楚嶽身上完全找不到什麼情緒,常常是她想要什麼,他就滿足她什麼,十足公式化,無關愛不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