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鈞已經有些厭煩了琳達對蘇珊的抱怨,懶懶地說:“Susan是Marketing Manager,做marketing的就你們兩個人還鬧別扭,你們女人就是同性相斥。”琳達噘了嘴不作聲。
洪鈞忽然想起了什麼,問道:“你有沒有想過換個工作?”
琳達聽了立刻眼睛一亮,穿衣服的動作也下意識地停了下來,反問道:“我把Susan替掉?怎麼不想啊?Susan什麼本事都沒有,真不知道你當初怎麼麵試她的。”
洪鈞聽了哭笑不得,他也顧不上會不會讓琳達覺得尷尬,就說:“我不是指這個,我覺得,咱倆現在這樣,你還留在ICE不太好。”
琳達像是被一棒子打懵了,愣在那裏,臉也一下子紅了,過了一會兒她才委屈地說:“憑什麼呀?你沒結婚我沒嫁人,為什麼我不能留在ICE?你開始的時候還不許我用公司的E-mail給你發message呢,現在你自己在E-mail裏什麼都敢寫。”
洪鈞隻好連哄帶解釋:“那不一樣啊,當初我是不想讓其他人知道,現在反正大家已經都知道了,再想保密也就沒什麼意義。但是正因為現在大家都知道了,我才覺得你最好換家公司。”
琳達反駁說:“這是什麼道理呀?難道一個公司裏就不能有一男一女在一起的嗎?人家還有開夫妻店的呢。”
洪鈞一下子被她逗樂了,笑著說:“你這話算說到點子上了,外企最怕的就是有人開夫妻店。像Peter他們這些老外們最不希望在我這兒發生offibsp;romance,等我當了正式的首席代表以後,他們肯定對這些更敏感。”
琳達氣呼呼地坐在床沿上,一聲不吭。洪鈞便接著說:“咱們就拿Susan來說吧,她是你老板,我又是她老板,她夾在你和我中間,肯定覺得難受,這樣在一起共事大家都會覺得別扭。”然後,他口氣一轉,說:“不過,這事不急,我隻是說咱們應該從現在開始留意,如果有好的公司你就不用非留在ICE不可,我也會想辦法幫你找合適的機會。”
琳達聽洪鈞這麼說,臉色才平和下來,白了洪鈞一眼,說:“這還差不多。”
洪鈞好像又進入了一種狀態,他確信自己肯定忘記了什麼,但就是怎麼想也想不起來究竟忘記的是什麼,他知道這種時候不能再硬想下去的,否則簡直會發瘋。他離開落地窗,自言自語地說:“我怎麼好像有什麼事?可就是想不起來了。”
琳達轉過身,衝洪鈞笑著說:“別想了,就想著我,你是老大,我是老大的老婆。”
洪鈞豁然開朗,他想起來了,雙手使勁拍了一下說:“老大?我的老大要到了!就是這個想不起來了。”洪鈞開始忙著穿衣服。
琳達也在往身上套著裙子,嘴裏問:“Peter是要來了,這麼大的事你會忘?”
“當然不是忘了這個,是我得回公司取些file。我原想從家直接去機場接他的,這才想起來,我要給他看的文件都放在公司了。現在得先回公司再去機場,搞不好就要來不及了。”
琳達一聽就笑了:“真逗,那急什麼,接他到了office再看唄,今天來不及明天再看不一樣?”
洪鈞現在放鬆了很多,一邊打著領帶一邊解釋:“你不懂了吧?這個Peter有個毛病,好像非要把分分秒秒都利用上似的,從機場接上他,就得在路上給他做briefing,而且不能憑空談,必須拿著file什麼的指指點點才算report。所以我每次接他送他都得拿些書麵文件對付他。”
琳達已經穿戴好,過來摟著洪鈞的腰說:“我算知道你是憑什麼爬得這麼快了。你說,你是寧肯接老板的時候遲到好呢,還是寧肯忘帶file好呢?”
洪鈞把琳達推開,一邊拿起手機給小丁打電話,一邊不耐煩地說:“當然是寧可遲到。遲到了還可以賴到traffic上麵,自己忘帶file可沒的解釋。”
琳達露出一臉壞相,說:“要不要我跟小丁說,說咱倆剛‘那個’完了,他可以來接你了?”
洪鈞坐在桑塔納2000的後座上,心不在焉地翻著剛回公司取來準備應付皮特的文件,覺得有些頭暈腦漲、腰酸腿疼。“真是一次不如一次!”洪鈞在腦子裏總結著剛才和琳達那次短暫的“交火”,看來隨叫隨到的“快餐”的確不如精心烹製的“大餐”。洪鈞在飲食上的確以吃大餐為主,因為他很少有一個人吃飯的時候,一起吃飯的客戶、合作夥伴或者下屬都不會讓他用快餐便飯輕易打發的。相反,在女人上,洪鈞一直是吃這種“快餐”,雖然他一直憧憬著一頓大餐的來臨。每次他和一個女人開始的時候,他都曾想把對方享用一生,可是每次都淪為了“快餐”體驗,隻是快餐的種類和檔次有所不同,琳達嘛,算是快餐中的上品了吧,有些西式味道,就像必勝客。說來洪鈞自己也奇怪,他的腦海裏從來沒有浮現出過琳達的容貌,做夢也從來沒夢到過她,他也從來不注意琳達穿的是什麼衣服。在他的腦海裏能浮現出來的,隻是一些碎片,她的聲音、她的皮膚、她的姿態和她的味道,但這些碎片卻一直拚不到一起。
小丁忽然長出了一口氣:“終於熬過來啦。”洪鈞一怔,晃了下腦袋,轉頭向右一看,發現已經過了三元橋邊的南銀大廈,開上了機場高速。小丁這句話真是一語雙關,正是洪鈞這時候想嚷出來的話。是啊,畢業出來做學徒,跟在別人屁股後麵打雜,學著做銷售,十多年了,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隻有自己知道,到現在,終於熬出來了。洪鈞覺得怎樣犒勞自己都不過分,該是可以放縱一下自己的時候了。
洪鈞回想著這幾年和皮特的一次次會麵,已經想不起來這是第幾次去機場接他了。洪鈞接觸過不少外國老板,美國人、德國人、英國人、澳大利亞人,等等,深入地打過交道之後,洪鈞覺得好像英國人最有全球觀念。可能因為當年的那個大英帝國的緣故,英國人大多都能意識到英倫三島隻不過是泱泱世界的小小一隅,大多領略過英國以外的世界與英國的不同。讓洪鈞得出這一結論的原因可能還因為:皮特是個英國人。洪鈞覺得在這些老板當中,皮特是和自己相處得最融洽、合作得最順暢的一個。皮特四十出頭,長相一般,有人說英國人是歐洲人中最難看的一群,這麼說來皮特在英國人中應該還算好看的了,但皮特的風度和儀表很好,有時候某個動作、某個姿勢會讓洪鈞想起皮爾斯·布魯斯南。洪鈞曾經對下屬講過,皮特是他見過的最善於傾聽的人,皮特不自以為他了解中國,他希望洪鈞給他介紹中國的事情、分析中國的業務並提出建議,他認真地聽、認真地記,而且一般都接受了洪鈞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