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節(1 / 3)

,也難得有時間這樣陪著她,又是親自下廚,又是陪她逛街,倒是讓她有些受寵若驚。其實她也沒什麼想買的,隻是女人嘛,和閨蜜逛街那是真逛,和男人逛街那是享受一份心情。

女人大多都是這麼個想法兒:讓自己的老公抽出時間,兩人手挽手逛街,以此證明自己的重要性。也許是出於虛榮心,或者是講求浪漫,更或者什麼別的原因,就是喜歡挽著自家男人的手漫步,買東西倒成了次要的,要的就是一種仿佛能走到時光盡頭的感覺,有哪個女人不渴求呢?

今天不是周末,又因著天氣炎熱,所以逛街的人並不多,商場冷氣開得很足,顧客三三兩兩,顯得很是冷清。溫景之雖是很耐心的陪她逛街,眼光卻著實不怎麼樣,他看中的衣服,不是一身黑像羅刹,就是一身素白像個高中生,她覺得她穿上之後就是個酸不拉幾的文藝青年。

可他自己眼光不咋地也就算了,偏偏又對她看中的東西諸多挑剔,不是嫌裙子短了就是說皮膚露太多。到最後滕曼有些不耐了,說:“男人不是都喜歡女人穿的性感嗎?怎麼到你這兒就變了呢!”

溫景之明明是強詞奪理,卻偏生就一副義正言辭的腔調:“女人穿了衣服就是給廣大群眾看的,當然是裹得嚴嚴實實的好,你若是想給我看,我倒是不介意你什麼都不穿。”

他最後一句幾乎是貼著她的耳朵說出來的,加之眉眼間的一派獨占意味,嘖,滕曼整個中招。

本來還有些怒氣的她一聽,立馬甜甜的笑了出來。多大的男人了,還露出這種孩子氣的占有舉動,難能可貴啊!她的心底都開始融化了。

這後果就是,買了一堆她以後看到都會覺著自己眼光倒退十來年的衣物。

本來一天都過得很溫馨。雖然滕曼隻是買到一個心儀已久的限量版零錢包,卻也是逛得十足開心。不想,晚上吃飯的時候,又出了一件事,惹的她嚴重炸毛了。

他們是在一家氣氛很好的法國餐廳吃飯。中途,滕曼隻去上了個洗手間補妝,轉身回來,就不見溫景之的身影,她掏出電話,急切的尋找,一回頭就看見他攙著一個身材火辣的女子,一瘸一拐的往外走。

本來這也沒什麼,學雷鋒做好事麼,人家拐到腳了,且又是妙齡如花。可是當她看見那女人軟若無骨的纖纖素手,開始不老實的在溫景之腰身上遊走時,她終於忍不住了。

那是她的地盤兒!

滕曼強壓住怒火,三步並作兩步的,上前一把扯開黏在溫景之身上的女人,笑的又假又淩厲:“不知這位小姐打算帶著我老公去哪兒啊?”她加重了“老公”兩個字的語氣,隨即又瞪了男人一眼。

溫景之皺了皺眉角,無辜的聳聳肩,回答道:“這位小姐不小心撞到我們的桌腳了,所以讓我把她送到停車場,就這樣。”

很好,這是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情,她以前還一直以為,女人就是再漂亮一點的,在溫景之麵前也是沒有什麼吸引力的,現在是怎樣?

滕曼狠狠的剜了他一眼。有這麼巧嗎,正好在他麵前,被他們的桌腳撞到,搭訕也用點有創意的招數好不好?這臭男人到底是真傻還是假傻啊?難不成他的紳士風度就這麼廉價來著?

她眯起眼一笑,手上暗暗使力,一把架起了那“撞到”的小姐,狐狸般的笑道:“我來送您吧,我老公他是路癡,免得一會兒回不來!”她一語幾關的不留情麵。

“這,不太好吧……”那性感的小姐美目盼兮的看了一眼溫景之,還想說什麼,滕曼已經一把把她扭送了出去。

這還沒到停車場,滕曼已經失去了做戲的耐性,在一段下坡的路段,一把將那女的推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