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小主要是後天的原因造成的,大多數膽怯心理是後天形成的。
家長自身的膽怯會有意無意地感染孩子。有的家長見到一條小蟲,就大驚小怪,孩子見了,也會怕小蟲,也會變得很膽小。許多孩子主要是由媽媽撫養大的,有些媽媽很膽小,遇到一點小事總是驚慌失措,造成了一種恐慌的氣氛。孩子在這種環境下成長,往往是膽小的。
勇敢是一種好的品格,不僅在人生的旅途中,需要用勇敢的精神去克服各種困難,而且在各種工作中,要靠勇敢的精神去爭取事業的成功。對男孩子來說,勇敢精神是男子漢品格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個膽小怕事的男子不是男子漢。
怎樣幫助孩子消除膽小、恐懼的心理,培養孩子的勇敢精神呢?
◆爸爸媽媽要了解自己孩子的個性,允許孩子有一個逐漸適應的過程,同時盡量地給予孩子關心和愛。爸爸媽媽應做孩子的榜樣,不要一遇事就在孩子麵前流露出膽小怕事的情緒。
◆因環境影響而造成孩子膽怯、怕事的,應積極為孩子提供與外界交往的機會和環境。如帶孩子外出做客;帶孩子到軍營去觀看解放軍叔叔訓練;幫助孩子認識不同的人群,使孩子能有機會接觸一些陌生但又和善的人;鼓勵孩子主動與同伴交往,和小朋友一起遊戲等。
◆在教育上,首先,不能把孩子們當做“大人”,不能用過高的標準來要求他做力所不能及的事。爸爸媽媽應盡可能地陪孩子一起玩,啟發他玩出新花樣,如果爸爸媽媽因事不能陪孩子一起玩,可以規定他在什麼地方玩,玩多長時間,並要注意安全。另外,如要阻止孩子外出玩耍,切不可用可怕的事物嚇唬孩子。當孩子回家後,可以讓他講述玩的過程,然後對他的行為作出評價,多表揚少批評,這樣既可以鍛煉孩子的膽量,又能培養他的口頭表達能力。如條件允許,也可適當地讓孩子幫助買一些零碎的東西或到鄰居家裏借東西,這也是培養孩子勇敢精神的好方法。
◆當孩子獨立做完某件事時,不管結果怎麼樣,父母應盡量多給予鼓勵,切忌諷刺、嘲笑。尤其當孩子遇到困難和挫折的時候,應多給他講解放軍、科研工作者等如何不怕困難、與困難鬥爭,最後取得勝利和好成績的故事,以幫助孩子克服困難,激勵孩子的勇敢精神。
“溫室裏培養不出經得起風雨的花朵”。隻有從小讓孩子經受各種鍛煉,讓他們在實踐中增強克服困難的勇氣,才能使孩子具有勇敢精神和堅強毅力。
對於勇敢,大人的看法會有性別上的差異。我們常對男孩子說:“你是男孩子,你要勇敢。”卻容許女孩子從小就不勇敢。
這種觀念當然是錯誤的。勇敢與否,不應該有男女之分,因為每個人在麵對困難和挫折時,都要勇敢地去麵對和克服。
然而,要孩子勇敢,究竟要勇敢到什麼程度呢?沒人敢去的地方,他去了;沒人敢做的事,他做了;沒人敢說的話,他說了。這樣就是勇敢嗎?還有“隻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心態,是不是最勇敢的表現呢?
當然不是這樣的。要讓孩子知道,所謂勇敢,指的是當遇到痛苦、困難、危險的情況時,不但不害怕,還能在遵紀守法的原則下,想方設法去克服、去戰勝。因此,逞強的血氣之勇,不講原則的汀湖義氣之勇,絕不是真正的勇敢。
獨立是孩子立足社會的前提
做父母的都會有這樣的體驗:當孩子1歲左右能獨立行走時,常常不喜歡父母的扶助,表現出初步的獨立意識。等到2~3歲時,這種“自我表現”欲望顯得更為強烈,喜歡樣樣事都要自己動手試一試,甚至還要幹一些自己還力不能及的事情,如自己吃飯、自己穿衣等,這種行為表明孩子自我意識的初步萌芽,在幼兒心理學上叫做“第一反抗期”。
但是目前在我國家庭教育中卻有許多不能適應幼兒心理發展的現象。首先是一些家長,特別是一些獨生子女的家長對孩子過分溺愛,事事包辦代替,樣樣安排妥當,孩子不用動手、動腦,習慣於依賴。其次是對孩子管得過嚴、限製過多,剝奪了孩子玩的權利和學習自己動手的機會。
替孩子做他自己能做的事,是對其積極性的最大打擊,因為這樣會使他失去實踐的機會,這就等於在對他說:“我不相信你的能力、勇氣。”
孩子自己能做的事,就讓他自己去做,千萬別替他去做。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準則。
有個孩子的父親去世了,他的母親倍加疼愛他。當孩子4歲時,母親還是喂他吃飯,給他穿衣穿鞋。當他長得再大一些的時候,他仍然不會自己吃飯,不會自己扣衣服上的紐扣,也不會穿鞋。而和他同齡的孩子這些小事都做得很好,相比之下,他顯得手忙腳亂,而且很可憐。有人告訴他的母親,讓他學習自己去做這些事情,因為像他這麼大的孩子應該學會穿鞋戴帽。可是他的母親卻說:“我愛我的兒予,他現在是我的一切,我寧願為他做出更多的犧牲。”